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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千帆:放宽社团登记才是维稳正道

http://www.CRNTT.com   2011-12-01 10:38:40  


 
  当然,政府并非对所有结社都放手不管。某些社团或机构影响重要的公共利益,因而政府可以要求一定的资质并进行监管,譬如教育部门可以审批从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审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技工学校等教育机构,卫生部门可以审批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但是任何政府管制都必须建立在社会公共利益确实要求管制的前提上。绝大多数结社是不需要管制的,绝大多数政府管制只能是结社自由的负担、社会活力的累赘和制造社会不稳定的制度根源。

  事实上,就和其他领域的政府管制一样,政府限制结社的理由是为了控制违法团伙等有害组织,但效果往往是“防君子、不防小人”;那些正大光明从事公益事业、希望获得法律承认、需要受到法律保护的社团得不到注册,那些偷鸡摸狗、杀人放火之徒则根本无所谓是否受到任何承认,不可能因为结社限制而停止其违法活动,因而结社限制的惟一作用就是将这些组织从“地上”变成“地下”,反而增加了监管难度。其实即便对于监管来说,放开登记也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政府可以要求所有社团如实披露必要信息,以便了解掌握社团性质等基本情况。在中国,限制结社政策的另一个后果是将众多非营利组织赶到工商部门登记,造成非营利组织工商注册的另类现象,其管制效果可见一斑。 

  我们期待广州新规为中国的民间社团发展开创新气象,更期待活跃的民间社团为这个改革开放的发源地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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