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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愤囚徒孙大午

http://www.CRNTT.com   2012-06-29 12:31:56  


 
我无罪,但我服从法律

  人为什么有思想/有思想是多么痛苦/在监牢里,一间小屋/中间隔开栅栏铁柱/2米×1米,挤下一张床铺/剩下2×2米,围着脸盆转/一步、两步、三步/我总想起拉磨的毛驴——孙大午

  我知道,依我这种性格,肯定要受些磨难和挫折,这是很正常的,这是我的选择。但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一次坎坷,居然以这种突然的方式甚至是恐怖性的方式降临到我身边,这是我意料不到的。

  (2003年)5月27日上午10点,我正开着会,县里的政协副主席,也是我一个朋友,打电话给我说,新来的县委书记请我吃顿饭,让我赶到县城的鸿雁大酒店。11点时,我和司机就到那去了,刚去到就被几个便衣警察包围,秘密把我带走了。

  他们就把我关起来,让我交代、反思,我说你们为什么关我?县里纪检委副书记说,这是“双规”。我说,我又不是国家干部,为什么对我“双规”。他就说,那就是“双指”吧,就是让我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代问题。

  可我根本想象不到我有什么问题,这是最可怕的。后来给我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可我当时做的时候是咨询过律师的,律师说这是不犯法的,我才去做的,所以我根本想不出我这点触犯了法律。

  两天之后的29日,我被拘留了。再之后又过了37天,被批捕。然后又关押了4个月,最后是起诉审判。我最终知道我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他们给我看起诉书的时候。

  最初起诉书上给我定的是6项罪名。我的感觉就是哭笑不得。哭的是冤,可我这性格也哭不出来;笑的是整一个人太容易了。除了非法集资,其他几项罪一是贪污受贿。我办学校都是人家请我吃饭,我没有收受别人的钱财;二是偷税漏税,这一点自己太清楚了,我从来都是照章纳税;三是学校操场和土地违规,我也没有,手续齐全;四是非法私藏枪弹罪,枪弹都是很久之前民兵打靶剩下的,都放在公司保险柜里,我没有触及,而且当时办理了没收手续的。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我知道必须具备三条,缺一不可:有主观意图;有实施行为;有犯罪后果,有受害者。

  我看过一本书,写日本人把一个人放在井里,外面有人把吃的用绳子吊下来,里面的人时间久了,就疯了。我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出去。以前看电视剧,看到里面被关押的犯人都盼着被提审,觉得不理解,但是这种感觉,我终于体会到了。漫长的16天里,就提审过我一次。在那种环境里,你特别想找人说话,想和人交流,哪怕是你的敌人也行。那时才知道跟人说话是一种多么大的享受!

  刚开始我很想出去,这种生活过得久了,也就不想出去了,就是想,我决不自杀。我问他们要书看,他们不给我,后来就给了我一本初中英语,我就什么都不想,就开始背英语。我是在逃避去想我的企业怎么样了、妻子孩子怎么样了、我85岁的父母怎么样了。

  有一个年轻的警察看管我的时候,我说,你能让我给我父母打个电话吗?让我知道他们是不是还活着?哪怕我给你1万块钱也好啊!可是他没有回答,第二天他被调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一直到后来律师来看望,我才有了母亲的消息。她老人家让律师给我带话:只有上不了的天,没有过不去的山。我第一次在监狱里哭了。

  后来把我从小号转到了大号,是关押重刑犯、死刑犯的房间,但我感觉反而好多了,跟他们有说有笑,我跟他们讲佛学讲宗教,他们都叫我孙老师。

  在我关押期间,23个同室的狱友中有两个被枪毙了。

  有很多人找我谈话。有的人甚至给我写好了认罪书,说只要我签名,就可以放我出去。我说我不签。我的态度是我没有罪,但是我服从法律。

  最后其他的指控都站不住脚,给我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说最高要给我判刑10年,但是我觉得我没有罪。我是登门去借款,而借款是自用,又不是放贷,再说这个钱也不是我孙大午自己借的,是公司借村民的,而且都是借的我们的养鸡户、学校学生家长的钱,这跟我个人行为没有关系,为什么要给我个人定罪呢?而且我固定资产有两亿,借款1000多万,我又不是还不起,为什么要判我这么重的刑呢?

  后来我进入到大号的时候,已经感受到审讯我的人对我态度变了,变成优待了,可以不干活,可以随时出去看书。最初表示对我的处理会“从重从重再从重”,变成了“从轻从轻再从轻”。我是第四个月的时候才知道外面有那么多人为我奔走的。大大出乎我意料的是,有那么多有识之士在为我而奔走,其中绝大部分我素昧平生。

  很多领导来和我谈话,他们劝我见好就收,要我保证庭审能够顺利进行。我说了一句话:“我无罪,但我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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