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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掘金术”:200万生意3400万转手

http://www.CRNTT.com   2013-08-12 11:19:25  


 
  当时,王林的名片上有各种名头,“江西省气功学会副理事长”、“江西省公安厅和萍乡市公安局高级顾问”、“江西省和萍乡市政协委员”等。

  在王林的早期相册里,除了中央领导的合影,赣、粤、琼等地政府和公安系统官员均与他有多张合影。

  王林如何取得“第一桶金”,当地流传他的发家史多与广东有关。

  一名芦溪萍乡政法系统高级官员称,王林的发迹是从做“掮客”开始。他说,广东一家大酒店转让,王林凭借官方关系,做中间人,促成低价购买。后获得16%的股份,变现后收获上千万。

  1993年,芦溪区政府兴建办公大楼。回乡的“大师”王林捐赠10万港币,春节时又向民政部门捐赠100床棉絮。

  “芦溪官员知道他有钱了,”当时芦溪县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刘成(化名)向记者表示,王林自此进入芦溪官员视线。

  刘成向记者表示,作为回报,县里回赠王林300㎡左右宅基地,距芦溪县政府大门200米,该地后建成别墅。

  1995年,“大师”王林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再回到芦溪后已成为一名“港商”。

借钱给政府

  芦溪法院、武功山风景区都曾经向王林借钱,辞职下海的官员也向王林借钱经商

  “港商”王林的能力最早通过借钱为人所知。

  刘成介绍,王林吴姓同学当时任芦溪县财政局长,通过吴,王林以不同的利息借钱给芦溪的单位或个人。

  王林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在芦溪县政府经济困难时,他曾用比银行还低的利息借给县财政几千万元。

  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此前曾发布通稿介绍经过。“武功山开发初期,在融资无望的情况下, 王林个人借给景区1300万元,年利率4.6%,用于支持武功山的开发。”

  芦溪县法院也向王林借过钱。当时的法院副院长钟炎生回忆,县法院新建办公楼后,缺装修经费,县法院后来找到王林,借款200万,“利息三厘六”,一年后还清。

  政府官员也有多人向王林借过钱。1997年,当时的芦溪区委书记李振元辞职下海。他表示,下海初期,他曾向王林借过两笔钱,“一笔买车借过20万,后来又借过200万,都没有利息。”

  芦溪县之前的财政局吴姓局长和另外一官员向王林借钱经商,后亏损无法按时偿还。王林告状到省里,要求官员还钱。刘成说,2011年前后,江西省政府有关部门还为此专门电报至芦溪县政府。

  “看到王林资金雄厚,加之芦溪宾馆经营不善负债,县里决定把芦溪宾馆转让给王林。”刘成表示。

  1994年,芦溪宾馆动工。宾馆占地50亩,由芦溪县土地局负责,工程费用超200万。次年改由芦溪县建设局经营。

  芦溪县前建设局长刘告生回忆,芦溪宾馆累计贷款700余万,竣工后,包括餐饮、住宿、娱乐,在萍乡数一数二。

  1997年开业时,宾馆主楼、酒店夜总会、桑拿中心,小卖部均建成。此后直到2001年,芦溪宾馆辗转几个承包商经营,均长年亏损,宾馆欠下一些债务。

  2001年下半年芦溪县政府决议,将芦溪宾馆转让给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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