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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掘金术”:200万生意3400万转手

http://www.CRNTT.com   2013-08-12 11:19:25  


 
虚假流拍

  芦溪县政法系统内部人士称法院未公开拍卖,为王林低价拿到宾馆,两次流拍,价格从750万降至200万

  转让的协议是在夜里签署的。

  一位参与签字的官员回忆,当时县委主要领导临时通知,到“王府”签字,现场除了县委、县政府官员,还有县建设局、法院等多个部门的负责人。

  该官员介绍,芦溪宾馆主体建筑以及50亩土地作价200万转让王林。

  芦溪宾馆当年转让王林时,是否依法经过评估和招拍挂?

  8月6日,芦溪县国土局纪检组长欧阳建良拒绝记者查询档案,称已形成报告交芦溪县委、县政府。记者多次向芦溪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贺启耀提出采访要求,未得到回应。

  多名独立的消息源则表示,宾馆的转让,没有经过招拍挂。

  芦溪县有企业主提出500万买宾馆,未获同意。据举报人的材料,一个拒绝的理由是,“资金不雄厚”、“不利于今后开发”。

  关于芦溪宾馆转让的过程,芦溪县政法系统内部人士称芦溪宾馆破产处理时,法院未公开拍卖,为了王林低价拿到宾馆,第一次虚假流拍,主楼评估价750万,降至500万;后又搞了第二次流拍,把价格降至200万元。“两次降价幅度均违反拍卖法及条例最多降20%的规定,严重违法。”芦溪县政府未对此未回应。

  而据一份芦溪县当地的举报材料称,王林购得宾馆后,不交20万尾款,县法院多次催讨。最后一次几个法官去“王府”要钱。当时芦溪县政法系统人士表示,王林从2楼把20万现金扔下楼,钞票散落一地,法官从地上将20万现金捡起。此消息未得到当事人回应。

  刘成介绍,2001年王林拿下芦溪宾馆时,时任芦溪县委书记的宋迪维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决定将芦溪宾馆卖给王林。

100亩的赠送

  为了改善招商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统一征地100.9亩,无偿赠送给王林

  王林付出200万在拿到芦溪宾馆的同时,还拿到了芦溪宾馆背靠的100.9亩山地。

  当时这100.9亩山地是以招商引资优惠的条件赠给王林的。“也就是说,王林0元拿到了100.9亩山地”,刘成说。

  而记者拿到的当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下发的文件明确写明,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无偿送给王林100.9亩土地。

  县政府常务会议召开时间是2002年6月,县长刘家富主持,县建设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等多个部门负责人参加。

  该文件称,为了改善县里的宾馆条件,改善招商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统一征地100.9亩,无偿赠送给王林,用于芦溪宾馆改扩建。

  征地拆迁成本由县财政承担,县林业局负责测量,芦溪镇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并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县土地局协助镇政府征地拆迁,同时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会议要求,从速办好征地手续,从开会算起,为期十天。征地拆迁工作由当时的副县长江跃负责。

  关于芦溪宾馆转让的具体过程,时任芦溪县委书记宋迪维现任鹰潭市委常委、副市长,时任县长刘家富现任南昌市副市长,记者多次联系两人,对方均未回应。

  买下芦溪宾馆后,王林投资重新装修。2003年9月27日,萍乡市萍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王林装修后的芦溪宾馆房屋建筑物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出评估报告,两者估价总计3478万余元。当年的评估报告显示建筑物估值526.9万余元,芦溪宾馆的地和百亩林地估值2951.9万余元。

  当年9月30日,王林以实物投资,注册成立港资企业“萍乡市芦溪玉女山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女山庄),注册资本420万美元,替代此前的芦溪宾馆。

  自此,芦溪宾馆变身外资企业“玉女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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