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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怎为了征地火烧村民

http://www.CRNTT.com   2014-03-28 11:09:51  


 
“能人治村”模式也决定了村主任容易“出事”

  “荐能”而非“选贤”,是村干部选用的基本模式

  按照我国法律,村干部选举是希望“选贤”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村干部候选人。但实践中,几乎只有“工作能力”一条成了关键。而这里的“工作能力”又等同于“头脑活”、“混得开”、“有手腕”。于是最后被选用的村干部,有两类人占比多,即地痞恶霸多、干工程做生意的多。

  北京市怀柔区桃山村原村主任常勇就是个典型。此人从小混社会,小偷小摸、为赌场看场子,还因涉嫌犯罪被警方抓走过。后因盗土发迹,挨家送米面要求村民选自己当村主任。选举当天,常勇手下的一些打手站在会场内,“监督”村民投票选举,最后“顺利”当选。

  这类黑恶势力盘踞村委的现象非常普遍。去年8月河北保定查处三起“村主任大案”,三个落马村主任竟然都是黑恶势力。

  为什么黑恶势力容易混进村委呢?常宁市纪委朱春琪发表在衡阳市纪委网站的文章《警惕村官黑社会化现象》有过精辟的论述:

  不少农村黑社会势力团伙的主要犯罪头目在长期的犯罪过程中总结出与其对抗政权, 不如利用其为己服务的道理。于是, 他们或者通过送礼行贿, 与部分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人攀上关系, 或者通过干涉、贿赂、收买和操纵选举的方式, 强拉选票, 违法选举, 籍此登上政治舞台,逐渐将好端端的农村基层组织逐步改造成了黑社会组织, 并利用其“红色”的外衣实施着各种犯罪行为。而个别地方领导错误的认为,要治理“刁民”, 最好的办法便是“以恶制恶”, 而且地方恶势力能够“较好” 的摆平各种难题。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指导下, 部分基层领导不仅采取“睁一只眼, 闭一只眼”的办法, 任由村霸地痞横行霸道, 甚至主动雇用、任命地痞流氓等黑社会势力分子, 硬性推行一些不合理的土政策, 为黑社会势力在农村的滋生和成长打开了方便之门。

  “能人治村”模式导致村主任容易损害村民利益

  为了方便治理,上级政府支持“能人治村”,而且为了方便管理,还支持村支书兼任村主任,导致农村村支书和村主任是一人成为普遍现象。在这种上级部门“主导”下,民主选举的成色已然大打折扣,效果自然也不容乐观。

  去年10月发表在《领导科学报》的文章《“能人治村”模式利与弊的思考》指出:“能人治村”模式导致村干部动机不纯,难以平衡自身的利益和村民的利益。而且难以平衡个人作用与发扬民主的关系,变成“能人专制”。

结语

  “酷吏治刁民”,在这样的思维指导下,出现村主任为了征地火烧村民的事情也就不难理解了。 

  来源:腾讯评论今日话题2014-03-27 第27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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