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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区域经济一体化排斥台湾

http://www.CRNTT.com   2021-01-26 00:03:00  


 
  截至2013年1月,APEC成员共成立39个自由贸易区。如果将东盟所有成员以及包括印度、中国香港和澳门在内的国家和地区计算在内,则亚太地区(包括APEC成员和东亚经济体)共成立了51个自由贸易区。其中,双边自由贸易区43个,多边自由贸易区8个。而双边自由贸易区又以东亚成员为主,共23个;东亚成员和其他地区成员组成的共15个,由其他成员相互组成的双边自由贸易区则只有5个,反映出东亚地区在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中的活力。除自由贸易区外,截至2013年1月,APEC成员作为独立关税体共签订区域贸易协定(RTA)232个,经济一体化协定(EIA)152个。而RTA中140个是东亚与APEC成员内部签订的,占总数的60%。③亚洲太平洋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进程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在整体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潮流之下,亚太地区内各次区域④经济一体化合作表现出相当的活力。典型的如东盟六国在2007年底即已实现了《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定》总项目清单(IL)中60%商品的零关税,而超过99%的商品关税则已降到5%以下,平均关税水平降至2%。而四个新成员国则有81%的IL商品实现关税5%以下。⑤北美自由贸易区除有计划地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外,还对取消投资保障、跨境金融服务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做出更深入的合作方面的规定。

  除两个制度化的一体化组织外,各类双边和多边协定也在亚太地区展现重要作用。东亚地区三个“10+1”经济合作,中日韩三国经济合作以及东盟与中日韩三国的“10+3”合作都取得了引人注目的进展。韩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主要致力于关税减免方面。根据相关协定,2010年双方取消90%产品关税,到2015年实现全面零关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通过一系列协定逐步推动中国和东盟10国之间的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并不断推动经济技术合作。而日本除和东盟整体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外还与东盟各成员国如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以及印尼等达成双边贸易协定,分别实行不同的更进一步的自由化。中日韩三国以及“10+3”合作由于各国之间政治、经济体制多样性,文化宗教差异大以及相关历史问题导致各国互信度相对较低,从而进展较为缓慢,不过仍然在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有所突破,反映了东亚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整体趋势。

  除此之外,在亚太地区内,其他类型的FTA/RTA,如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美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日本-墨西哥经济伙伴协定以及韩国-新加坡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等,都为相关参与国家和地区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利益。

  在亚太地区整体上,关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在2017年初美国宣布退出后,当年11月在日本运作下除美国外的TPP的11国签署了《跨太平洋伙伴全面进展协议》(CPTPP)。此外,举世瞩目的是,经过东盟10国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8年的艰苦努力,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一个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东亚自贸区正式启动,这是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重大里程碑。

  总而言之,在WTO全球化谈判受阻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日渐活跃的全球经济背景之下,亚太地区已经全面进入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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