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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须正视深层次矛盾及解决之道

http://www.CRNTT.com   2010-01-05 10:53:18  


不解决香港的深层次矛盾,繁华真可能成为“过眼烟云”。
  中评社香港1月5日讯/“解决香港深层次矛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决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东放一枪,西放一枪,更不能设想‘毕其功于一役’。”全国政协委员、百家战略智库主席刘梦熊今天在《文汇报》登出文章“正视深层次矛盾及解决之道”,提出自己的看法。文章内容如下:

  曾荫权特首这次赴京述职,中央领导人事隔四年重提要解决香港深层次矛盾,引起本港社会各方关注和解读。香港的经济转型和打造新经济增长点方面固然存在深层次矛盾未解决,但深层次矛盾并非仅指经济层面,而是涉及“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多个领域。解决香港深层次矛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决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东放一枪,西放一枪,更不能设想“毕其功于一役”。故要解决深层次矛盾,一定要在诸多矛盾中找出首要矛盾,妥善解决,方能收到“纲举目张”之效。 

  自古兵法有云“攻城为下,攻心为上”,香港首要的深层次矛盾,笔者认为是领土回归而人心尚未完全回归。具体表现在: 

  部分港人对一国前提、国家意识、香港法律地位的认知和对普选意义的认识还不够清晰。最近反对派中的公民党和社民连在“搞事四人帮”煽风点火下悍然发起“五区总辞,变相公投”的“独港”行径,居然得到一些人叫好支持就是例证。另外香港《基本法》作为宪制性法律的地位尚未在港人意识中真正树立,尚未真正牢固。虽然《基本法》得到广大港人的拥护,但十二年来实施的过程中,几乎没有一天不受质疑、歪曲,甚至诋毁。人大副秘书长乔晓阳曾因此感叹:“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港人引以为傲的是崇尚法治的精神。但是,对一部宪制性的法律,却又能容忍这种种怪象滋生、成长,难道这不是一个悖论吗?” 

                人心未回归是首要矛盾 

  所谓“深层次矛盾”,其形成必定有深刻的历史根源、社会根源,有结构性因素。人心尚未完全回归之所以成为首要的深层次矛盾,是因为: 

  第一,英国一百五十多年的殖民统治,造成香港对祖国的疏离感;第二,中共建政后前三十年“以阶级斗争为纲”导致三次“逃港潮”,偷渡客及其后代对内地政治氛围仍心有余悸;第三,港英政府在过渡期的“民主拒共”部署对港人心态的影响,其培养、扶植的政治势力(包括在舆论界、法律界、教育界的队伍)盘根错节;第四,外部势力的干预令“树欲静而风不止”。 

  正因为有以上的“因”,才有在本港地区直选中反对派囊括近六成选票的“果”;以致回归十二年,“爱国者治港”仍可望不可即,港人的国家意识,对香港法律地位的认识,以及对《基本法》宪制地位的认识等实有待加强和提高。而这些观念形态的转变,只能靠坚持不懈和足够力度的公民教育,靠摆事实、讲道理以及靠国家本身进步形成感召力赢得人心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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