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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台湾的“民主割据”挑战国家主权

http://www.CRNTT.com   2016-05-29 00:01:36  


 
  第三,强调侧重不同。国家的四个要素包括领土、主权、人口和政府。只有具备这四个要素的政治共同体,才可以是主权国家。反过来说,只要是一个主权国家,就会具备这四个要素。国家主权体现在领土上就是领土主权。领土主权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其领土内行使的最高的、排他的权力,处于其领土内的一切人和物都受其管辖。领土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标志,失去了领土主权,国家主权就失去了依托。正是基于领土主权对国家主权的重要意义,国际法和国内法均认为,领土主权的完整性不应受到挑战。破坏一个国家的领土完整,就是严重侵犯其国家主权。人民主权则是针对基于一定领土之上的人民(人口)与其政府之间的关系而言的,侧重于说明政府公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和委托,以证明政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二)国家主权与民主关系解析

  自现代民族国家构建以来,只要有国家,就有国家主权。国家主权与民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台独”人士往往借着民主来对抗国家主权,比较典型的论述就是“民主拒统论”或“民主割据论”,该论述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必须从理论上加以澄清。

  就理论层面而言,国家主权与民主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两者的联系大多是通过人民主权这一仲介连结起来的。概括起来,两者的关系主要如下:

  第一,国家主权是实现民主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个人所属的社会处于外国的奴役之下,那么这个社会中的个人就不可能有自由,⑧也不可能享有真正的民主权利。坚持国家主权,就是要坚持国家的政治独立,从而为实现民主奠定政治基础。在通常情况下,个人的民主权利是基于所属的国家拥有独立主权而存在的权利。通常的建构逻辑是,先有独立的国家主权,才可建立起该国内部的人民主权;然后才能建立落实人民主权的民主体制;最后再通过民主体制表达民意。故从时序上看,国家主权→人民主权→民主→民意,依次而建。从结构层次上看,国家主权问题是最高层次的政治问题,是先要解决的问题。民主是主权国家建立后如何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问题,是基于主权问题之后的第二层次的政治问题。总而言之,没有独立的国家主权,就没有民主可言;主权国家建立后,通过立宪赋予公民民主权利,但公民民主权利的行使不能冲撞或挑战国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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