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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蔡英文“宪法”论述以退为进

http://www.CRNTT.com   2016-08-28 00:15:00  


 
  多年来,由于蓝绿两大阵营在“九二共识”议题上一直争斗不断,台湾社会撕裂严重。为解决长期以来的蓝绿分歧和对抗,谢长廷主张在台湾内部以“宪法共识”取代“九二共识”。“就台湾利益来讲,我们应该寻求替代性共识方案,才不会造成国共两党'舍异求同'来切割民进党的窘境;况且,国共之间所谓的'九二共识'和'一中各表'是有争议的”,(10)既然台湾社会内部对“一中”存有争议,就不要沿用这个概念,应以“宪法”概念来替代“一中”概念,应以“宪法共识”取代“九二共识”,(11)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政治纷争和内耗。为此,“我们应该以宪法为共同平台、作为不同政党之间竞争、解决政治纷争的准绳,回归到'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基本规范'的既有实然地位,寻求宪法的'重迭共识'。”(12)只要有重迭共识,即使不同政治势力之间,也可以摒除个别的特殊利益,共同维持政治的稳定性与正当性。(13)在谢长廷看来,“中华民国宪法”是凝聚各方共识的最大公约数,故其主张国、民两大政党就“中华民国宪法”达成共识,实现蓝绿和解,一致对外。“一个分裂的台湾绝对不利于抵抗主权被消灭吞并的压力”。(14)唯有结合“台独派”、“缓独派”、“维持现状派”、“中华民国派”,甚至连“先维持现状,未来再统一”等所有内部力量,一起反对“急统派”,才能确保现阶段的“台湾主权”,(15)因此,蓝绿双方应先就“中华民国宪法”达成共识,暂时搁置“一中”争议,不能因为“一中”争议影响了蓝绿之间的和解与合作,否则为大陆“利诱分化”、“各个击破”提供了机会。(16)“在'宪法共识'下,无论哪一个政党执政,在面对中国时,都必须在‘中华民国宪法’、‘国号’、‘国旗’之下,进行交流与对话。”(17)针对蓝绿在“一中”、“固有领土”之意涵等问题上存在的分歧,(18)谢长廷主张双方应搁置分歧,具体搁置方法就是利用七次增修后“中华民国宪法”的模糊之处,蓝绿各自表述“宪法”的性质和内涵。蓝营人士可依“宪法”本文部分将其解释为“一中宪法”,绿营可强调“宪法”增修条文的“非一中”迹象,强调“宪法”的当地语系化或台湾化,这样通过各取所需式的“各表”来暂时搁置“一中”争议。在搁置“一中”争议和凝聚“宪法”重迭共识的基础上,努力实现蓝绿和解,共同“捍卫”台湾的主体性,防止台湾“主权”式微及边缘化的态势。(19)“‘中华民国宪法’本身就已凸显‘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国家’,这部宪法也是朝野共识的最大公约数”,“回归宪法,我们就是‘主权国家’”(20)。

  无独有偶,与谢长廷的“宪法共识”主张相类似,2014年5月27日,台湾蓝绿知名人士包括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前“国安会”秘书长苏起、前驻美代表程建人、前海基会副董事长焦仁和与洪奇昌,前陆委会主委陈明通与淡江大学大陆研究所所长张五岳七人,共同宣布他们所提出的“处理两岸关系问题的五原则”,即“大一中”架构。(21)这是台湾首次由跨越蓝绿的人士共同宣导的架构,根据宣导者的说法,该架构旨在“中华民国”基础上凝聚蓝绿共识,共同“捍卫台湾主体性”,以此拯救台湾。正因如此,有台湾学者说,“大一中”架构是“独台”与“台独”的汇流,(22)是跨越蓝绿,凝聚共识,捍卫“中华民国主权”的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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