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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不要剥夺人权的现代化

http://www.CRNTT.com   2010-11-12 09:24:29  


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
  中评社北京11月12日讯/此间《新京报》日前对著名法学家江平进行了专访,江平表示,如果每个官员都以“没有强拆就没有中国的城市化”这种思维去考虑中国的现代化,那是剥夺人权的现代化,这种思维太危险了。 专访内容如下:

公权比私权滥用更严重

  新京报:现在,因为暴力拆迁引发的群众自焚、对抗性事件在全国普遍出现,你觉得问题的根源在哪里?

  江平:拆迁最大的问题是,既有私权的滥用又有公权力的滥用。公权力的滥用更严重。

  新京报:为什么说还有私权的滥用?

  江平:比如说拆迁补偿,现在政府有了规定,但是你就是不同意,这算不算私权滥用,还是属于正当的权利行使,如果说政府补偿给你的标准提到很高了,你仍然不同意,坚持非要以你的要求为准。那么,到底以什么为准?如果你要不服再告到法院,法院也判你败诉了,你的救济手段是不是就穷尽了呢?是不是你就该服从公权力了呢?这个问题始终没有一个非常好的解答。

  新京报:拆迁补偿一直是核心问题,一方总嫌少,而另一方又嫌给得多,应该怎么解决?

  江平:我看了现在最新的一个办法,将来的补偿标准就是按照市场的评估机构给你的评估标准。如果我拆的是王府井[47.88 -1.32%]的房子,就按照王府井现在值多少钱来评估你。这是个较公平的补偿办法。

  新京报:但也出现房子被拆,还拿不到补偿的现象,怎么办?

  江平:据我所知,现在立法起草中争论最大的已经不是补偿标准的问题,而是如何确保老百姓利益的问题了。比如说,是先拿到补偿后搬,还是先搬后拿补偿,因为他如果先搬,随后拿不到补偿怎么办。

  新京报:暴力拆迁也常涉及违章建筑,违章建筑该不该拆?

  江平:违章建筑能不能拆?他可以说你怎么当时没有提醒我是违章建筑,等我盖起来了,已经盖了很大的别墅了,你说我是违章建筑,他也很有理由。现在我们很大的问题是,什么情况下叫滥用私权,什么情况下叫滥用公权力还缺乏一个很明确的定位,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新京报:如果出现私权滥用,我们要强拆,应该经过怎样的程序才算合理?

  江平:我们在物权法中做了这个规定。第一是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第二要有合法的程序。第三个要有合理的补偿,三个都能做到,应该说它是属于公权力的合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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