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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倒卖房票利益链调查

http://www.CRNTT.com   2010-12-22 14:06:51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一部分“房票”拥有者,不是像徐道旺、郑树新、李正瑞这样的党政官员,就是一些管理部门的人员或关系户,开发商为了和他们保持良好的关系,不得不将好的房源留给他们,使之通过卖“房票”从中获利。这时,一张“房票”3万元,就是3万元的贿赂款,导致一些“房票”被爆炒到50万元。

  另一部分能拿到“房票”的,就是有实力的中介或有门路的人。比如你有亲戚在房产公司任中层,他就可以通过渠道把房子留给你,也就是说你拿到了“房票”,一转手就是几十万元,大家利润分成,皆大欢喜。

  还有一些官员掌握了好房源,但自己不好出面,往往是让手下或者亲戚去办理。他们拿房源还有一个特点,楼层带4的不要,8楼也不要,因为七上八下,当官的会比较忌讳。

  “房票”利益链背后有权力身影

  在台州楼市,倒卖“房票”这种情况已存在多年,是公开的秘密。

  按房管部门规定,一套一手房一旦被预订,预订者的姓名就会在有关部门备案,不得轻易更改。而出售“房票”的人,都是通过“直改名”———也就是直接过户获得暴利。这种做法明显不合法,那么,这些手续是如何办下来的?

  据《法治周末》记者调查,拥有“房票”的人,一般都没有把房产证办出来,所以,他把房子转给下家时,只要去房管部门修改一下相关票据就可以了。

  李刚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只要卖‘房票’的人与开发商、房管部门关系好,再去房管部门修改一下相关票据就OK了。”

  “在这场交易中,不仅拿到‘房票’的卖主轻易获得了暴利,开发商也达到了权力和人情的交换,而房产中介更是乐此不疲,因为在每笔交易中,他们可以收取总额1.2%的佣金。”说到这里,李刚忍不住停下来反问《法治周末》记者,“遇到这样‘三赢’的好事,谁愿意错过?”

  “房票”交易查出800多套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在华声论坛的“辣眼时评”里,一篇广为流传的题为《浅谈台州房票门事件》的帖子,较为详尽地谈到了“房票”的起源。

  2008年以前,台州的“房票”现象还不是很严重,主要是针对高端楼盘,或者是倒卖事业单位集资房。但是从2009年5月开始,“房票”生意开始风生水起,某小区87平方米左右的房子,“房票”3万元一张。某公寓88平方米的房子,“房票”5万元一张……卖“房票“者,多为房管局、建设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民政局、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的干部,甚至还有当地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的亲戚。

  而百度上一篇相关网页多达323篇的帖子《台州市某小区号称有钱没权买不到的24户》,不仅标明了房号、姓名,还标注了职务级别,显示入住者不是当地的官员,就是名企的老总。

  当《法治周末》记者就网上举报的这些情况向台州市纪委常委项凤日核实时,他的解释是,只有等到调查结果出来时才能公布,而现在他只能回答“不知道,不清楚”。

  项凤日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为重点整肃“房票”等房地产业乱象,自媒体曝光后,台州市专门成立了两个小组,一组由建设规划局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经营行为的治理与规范;另一组由纪委负责对党政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及房产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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