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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是不是日本的后花园 | |
http://www.CRNTT.com 2012-10-29 10:12:18 |
02 审判米洛舍维奇难道没有证明国际法院的偏向吗? 米洛舍维奇不是国际法院审判的,而是前南国际刑事法庭审判的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常设机构之一,它只仲裁国与国的民事纠纷,而且必须纠纷双方自愿(或在之前的某种声明、签约中承认就某问题自己接受国际法院管辖)接受仲裁。而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的设立,是因为上世纪90年代初南斯拉夫发生人道灾难,而“刽子手”们又无法受到惩罚,所以安理会提议特设一个刑事法庭,针对这些在南斯拉夫犯下战争罪和反人类罪等重罪的个人。 此后安理会又提议并主导设立了针对卢旺达等问题的特别刑事法庭。2002年,由多方推动的常设国际刑事法院成立,地址和国际法院一样也在荷兰海牙,但独立于联合国,其成立后的组织和运作由《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缔约国决定。去年国际刑事法院曾通缉卡扎菲。 中国赞同前南法庭的设立和规程,并派出法官参与审理关于设立前南法庭的安理会808号决议和关于运作前南法庭的安理会827号决议,中国均投了赞同票,并且推举李浩培和王铁崖成为早期的前南法庭法官。现在的前南法庭仍有来自中国的法官刘大群。关于前南法庭审判的严谨性,做过旁听的朱征夫律师赞不绝口。 不能因为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过米卢舍维奇主政期间的南联盟,而国际刑事法庭又审判了米洛舍维奇,就认定前南法庭是专为西方服务。正如刘大群法官所言:“中国作为国际间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始终积极维护国际正义,自始便参与了前南法庭的创设工作……联合国安理会关于前南问题至今通过了五六十个决议,中国全部投的是赞成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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