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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钓鱼岛争端 当年国民党如何因应 | |
http://www.CRNTT.com 2021-04-08 00:04:22 |
6月22日,日本冲绳县石垣市议会通过议案,把钓鱼岛的“行政区划”名称由“登野城”更名为“登野城尖阁”。同日,台湾当局驻日代表谢长廷针对前国民党民意代表林郁方的批评在脸书发文,质疑国民党当局在1971年钓鱼岛争端中没有正式交涉、没有抗议。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档案发现,早在1968年国民党当局就开始关注钓鱼岛,从经济、政治、外事等角度做出各种努力,捍卫钓鱼岛领土和主权;但针对海外和境内的青年学生保钓运动,国民党当局又有所顾虑而不采取引导措施。 一、国民党当局维护钓鱼岛主权的因应 1968年10月,美、日、韩、台学者在东海及黄海进行物理探勘。次年发表报告,认为台日之间大陆架,可能蕴含大量石油。通常认为该报告发表后,在此地区的钓鱼岛才引起世界关注。其实早在1968年2月,台湾外事部门条法司就编撰《尖阁群岛与石油问题之研究》介绍钓鱼岛地理位置、经济价值,建议搜集钓鱼岛与中国有关的证据与资料、批准《大陆架公约》作为开发法律根据、与外商洽谈合作开采。〔1〕1968年10月31日,台湾“中国石油公司”上报台湾经济部门,认为钓鱼岛与琉球群岛并无大陆架关系,属于台湾的大陆架边缘,提出勘探计划,还建议在钓鱼岛设立村里,隶属于台北县。〔2〕11月7日,台湾经济部门召集矿业司、“中国石油公司”、外事部门、防务部门等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讨论钓鱼岛探勘事宜。〔3〕台湾防务部门在东经123度以西,钓鱼岛与台湾本岛之间进行勘探。〔4〕台湾安全部门建议尽快与美国方面商谈合作探勘,以避免跟日本发生关系。〔5〕中国文化学院历史研究所承接研究计划,希望通过地图及资料,证明台湾东北部的岛屿与礁石属于中国领土。〔6〕1969年7月,台湾当局将台湾海峡地区划分十个地块,并选定“峡东壹”及“峡东贰”两地块设定公营矿业权。〔7〕1970年7-9月,台湾“中国石油公司”陆续与多家外商公司签订石油探采合约。1970年8月,台湾经济部门公布《“中华民国”海域大陆礁层石油矿保留区(先行开放部分)之位置表》,共分5区,同时公布详细的各点坐标。10月15日,台湾行政机构“新闻局”正式对外宣布五个海域石油矿区范围。〔8〕可见,早在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在东海及黄海调查之前,国民党当局就已经注意到钓鱼岛,召开会议商讨钓鱼岛地理、历史以及探勘事宜,将台湾海峡划分区域,邀请美国公司与台湾的“中国石油公司”联合探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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