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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然:不改革就没有“下半场”

http://www.CRNTT.com   2012-10-20 09:28:06  


陶然
  中评社北京10月20日讯/此间新京报日前登载该报对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陶然的专访,内容如下:

  经济增速下滑是由全民埋单

  新京报:在美国和欧洲,2%以上的GDP增速就是很客观的增速了,但在中国GDP增速降到7%附近,虽然绝对数依然很高,但我们的感受就很差了。这是为什么?

  陶然(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因为现在这个发展模式里面,老百姓实际获得的,尤其是占人口多数的底层劳动力获得的经济增长收益比较少,大部分收益被企业和公共部门拿走了。

  只有维持一个很高的增长率,才能够保证老百姓的收入有所增长,如果经济增长速度下来,老百姓收入增加的份额就更少了。

  这种发展模式下,一般百姓的收入份额较低,而且超发货币带来的通货和资产价格膨胀、地方政府和国企不当投资造成的银行坏账最终都是由老百姓来埋单的。当经济增速下滑,坏账增多的时候,最终只能通过财政补贴、通货膨胀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实际上是全民埋单。

  土地制度改革是突破口

  新京报:你之前提到过,在诸多纷繁复杂的问题中,土地制度的改革可能是突破口,这背后的逻辑是怎样的?

  陶然:应该是通过土地制度改革,配合财税、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健康城市化,这是比较好改的切入口。而改革方案的基本点,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增加城市住房用地供给。在化解当前中央房地产调控两难局面、有效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逐渐消除城市房地产泡沫,并为地方政府创造稳定的税基。

  新京报:具体要怎么改?

  陶然:首先,改革目前的征地制度。政府除公益事业继续征地外,对经营性用地不再征用。由开发商与作为原土地权利人的农村集体、农户直接进行谈判并完成市场化交易。

  其次,鼓励“城中村”、“城郊村”村集体与村民自主开发为城市流动人口与低收入阶层建设出租房。可以考虑借鉴国际“区段征收”和“市地重划”经验,根据统一规划,政府无偿征收一定比例的城中村土地,部分可作为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剩余拍卖获取出让金作为基础设施改造来源。征收比例视城中村实际情况(人口、密度、地价等)大致确定在30%-50%之间。

  同时,灵活运用城市规划手段适当提高剩余地段开发容积率,确保村集体和村民留用地段的有效增值。

  对于既有存量小产权房,在补交一定标准出让金,并通过改造达到一定基础设施和规划标准后,符合条件的可转为大产权。地方政府对一定面积或套数以上住房抽取房产税或出租屋收入所得税。

  另一个保增长、调结构的关键措施,是逐步打破国有部门在一些制造业上游和高端服务业部门的垄断,比如石油、石化、电信、交通、航空、矿产,以及一些教育和医疗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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