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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学者林冈:统一前两岸应有何种政治关系 | |
http://www.CRNTT.com 2013-06-03 00:18:19 |
中国内部尚未完全终结敌对状态的两个政府之间的特殊关系 基于上述研究,本文从国家主权和政府治权两个层面探讨两岸在统一前的政治关系。大陆学术界普遍认为,两岸在统一前的政治关系既不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也不是主权国家或分裂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但究竟是什么关系,往往是言犹未尽。如何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界定两岸在统一前后的政治关系,既不违背“一国两制”的基本精神,又能为台湾方面所接受,值得深入研究。 本文认为,两岸在统一前的政治关系,是中国内部尚未完全终结敌对状态的两个政府之间的特殊关系。“一国两府”不等于“两个中国”。两岸基本法律体系有关国家领土的规定,提供了一个中国的框架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国际地位及其对一个中国原则的坚持,决定了在国际社会上不可能出现“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安排。为此,“一国两府”的政治定位,既不违背一个中国的原则,也符合两岸在统一前的政治现实。 就国家主权而言,两岸政府在法理上都宣称对整个中国拥有合法的代表性,彼此隔海分治,延续了国共内战所遗留下来的在国家主权问题上的“交战状态”。这一“交战状态”的完全结束,有待两岸和平统一的最终实现。在统一前的过渡期,两岸政府虽然奉行不同的“国号”和“宪法”,但都宣称对整个中国拥有合法代表性。大陆地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从未放弃对台湾的国家主权,台湾地区的统治当局也宣称“中华民国的主权及于大陆地区,治权仅及于台澎金马”。基于双方对一个中国框架的重迭认同,两岸在国际上分别与不同的国家建立外交关系,而没有交叉承认同一个国家,两岸也没有同时加入以国家为基本单位的国际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会员国,同时允许台湾以地区身份加入或参加相关活动,两岸的会员身份不是平行的,而是有主次之分。实际上,双方是以非交叉承认、非平行代表的独特形式,共享了一个中国的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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