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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台湾青年政治意识面向及生成

http://www.CRNTT.com   2016-12-04 00:31:45  


 
  (二)心理路径:自尊需求与生活需要

  自尊是一个心理学概念,它是“我们对自己的看法与评价的结合,自尊中还存在另外一种结合。自尊只有在社会关系的范畴下才有意义。”⑤由此可知,自尊是个人或群体的本能,而且对自尊的评介分为自我的看法与评价以及他者对自我的看法与评价。自尊的表现形式为自尊感。对于个人而言,个人是否得到尊重,是由个人所处的社会关系所决定;而对于群体来说,群体是否受到尊重,则是有群际之间的政治关系所决定的。政治关系决定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政治关系的表征。

  如果个人或群体的自尊感比较强,这就说明个人所处的社会关系或群体所在的群际关系比较融洽。相形之下,如果个人或群体的自尊感相对不足时,这就意味着个人与社会关系、群体与其他群体关系的紧张。

  个人或群体都是“社会人”,获得“社会尊重”是一种无意识行为。故此,当自尊感严重缺乏时,就很容易爆发社会冲突或群际冲突。自尊的满足方式,在于同处于社会关系之中的他者或群际互动中的他者能够呈现出与施动者相似或一样的认识,即米德所言的“主我”与“宾我”的一致。台湾青年关心公共事务、参与社会活动、实践政治权利都是其获取自尊的体现。当政治体系(政府)或他群体不能够或没有充分倾听和重视青年群体的声音与利益的时候,那么,台湾青年只有在不断重复的政治行动中表达自尊诉求,直到这些诉求被他者注意甚或接纳为止。

  (三)制度路径:政治选举与政治权利

  制度既是社会公众获得政治尊重与社会尊重的支撑,更是政治活动与社会活动得以有效运转的保证。制度不仅是政治体系制定与实施公共政策的依据和准绳,更是社会公众反映与表达利益诉求的手段和途径。当然,制度也是社会关系发展的产物或群际交往的结果,它的功能在于规定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或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的权利边界。换言之,制度被人为建构,与此同时,制度也建构人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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