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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专家答中评:日排核废水 必须持续监督 | |
http://www.CRNTT.com 2021-04-23 00:02:53 |
总之,日本是要将核污水排放到与领国共有的海洋之中,所以对“处理水”应当遵循国际排放标准为前提,说服邻国以及区域的居民和国民,并在获得同意以后在做出排放的决定。但问题在于期间日本并未同领国进行商榷,也并没有得到谅解,以“你们排多少我们也排多少”的高压闭塞姿态处事,所以如何说服国际社会,并获得同意与谅解,日本的态度最为重要。 宋镇镐表示,日本提及的年均排放量是国际社会一直允许的量,所以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看的话,从科学的角度没有反对的理由。只是问题在于日本提及的排放计划是截止到2050年,也就是说,接下来的三十年,或者是更久才是人们所担心的。 日本福岛核电站的闭路在30年内未能结束的可能性很高。污水的根源源自核电站受损的核原料,所以为了不让放射性物质排放到大气中而持续性地注水使其降温,而放射性物质持续从此水中出现。所以每天会产生150吨左右的高浓度污水,所以日本用ALPS将此水处理后获得的低浓度污水(日本将此成为处理水)积在用地上。但是用地面积捉襟见肘,已不能再建蓄水池,所以只能排放污水。日本会将此作业继续到闭路终止,截止到2050年为止不能够结束的可能性比较高。所以,不是三四十年,而是五六十年,也就是说在未来数十年间持续产生的污水会被排放到海洋当中。虽说浓度低,但长期排放到海洋当中,那么海洋的生态环境就会产生变化,而其结果也是无法预测的,对此是不确定的。所以无法明确地说排放措施是“安全”的,持续的监控是必要的。 实际上更为重要的问题便是积蓄在用地上的污水。日本虽然说要处理,但在核事故初期处理机器总是出现故障,所以核种类未被充分地消除。根据日本2020年发表的资料,日本所期望的储存被消除到法定排放值以下的放射性物质的水池只占全部的百分之三十,其余的百分之七十都是高于法定排放值100倍以上的放射性物质。对此,日本也表示会将其余处理完再排除,但因地震等自然灾害或人灾而未处理的污水被排放到海洋的危险性还是存在的,所以针对这一部分是否能够得到彻底的管理将是更重要的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日本因为发表了排放决定而国际社会闹得沸沸扬扬,但十年之后人们是否依旧关注这个问题就是个未知数了。如果关注不存在了,那么偷偷排放的可能性也是有的。虽然很难,但就因为是几十年长期排放,所以持续监督的努力是十分必要的。所以针对解决方案,短期应对不如长期应对。对于产生污水的核电站要进行管理;对于已经产生的污水,也应加强管理,不让其因自然或人为的灾害而排放到大海。最后,如果真的是要排放三四十年,那么需要持续监督其对生态环境产生何种影响,如果发生问题需要中途采取修正的措施。 (后方支援记者:郭至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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