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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香港与内地融合 成就与前瞻

http://www.CRNTT.com   2021-11-24 00:04:01  


 
  (五)深港合作会议机制

  深港合作会议机制是粤港合作框架下的合作制度。深港合作会议是两地政府研究推动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双方高层总结合作成果、研究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合作方向,由深圳市长和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共同主持。2004年6月,第一次深港合作会议在香港举行,双方就口岸、基建、旅游、物流、工商专业服务、高科技合作、金融、法律、环保、教育及公务员交流等领域达成合作共识,并在会后签署了《加强深港合作备忘录》以及8份合作协议书,涵盖范围包括法律服务、工业及贸易、投资推广、经贸交流、旅游、科技及高新技术等。此后,深港合作会议每年一次在两地轮流举行。

  (六)闽港合作会议机制

  2014年11月19日,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与由福建省副省长郑晓松率领的福建省代表团在香港进行会面,双方同意成立闽港合作会议,分别由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分管港澳和商务事务的副省长领导。闽港合作会议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分别由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负责。2015年1月双方在福建举行闽港合作会议第一次会议,2016年在香港举行闽港合作会议第二次会议。2018年11月28日闽港合作会议第三次会议在福州召开,就“一带一路”建设、创新及科技合作和青年交流等内容签署了3份合作协议,并就加强10个领域的交流合作达成共识。签署的3份合作协议,包括《关于闽港携手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合作协议》《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香港科技园公司创新合作框架协议》和《关于香港青年武夷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实习计划的框架协议》。

  (七)川港合作会议机制

  川港合作会议机制是香港第一次和中西部省份建立的合作机制。2018年5月11日,川港高层会晤暨川港合作会议第一次会议在成都召开,四川省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川港合作会议合作机制安排》和《川港高层会晤暨川港合作会议第一次会议备忘录》,标志着川港合作从地震援建、民间交流提升到地方政府间全方位和机制化合作。在第一次会议备忘录中,双方同意在“一带一路”建设、文化创意产业、科技、金融、青年发展、建筑、教育、中医药和食品安全、旅游、机场建设管理以及便利港人在川发展等11个领域加强合作,并由双方对口部门建立联络机制跟进落实。“川港合作会议”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分别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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