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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中:两岸定位最需要厘清的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09-03-28 00:40:26  


金门坑道,这是中国内战延续的见证。
 
  三、 分解理论=一中一台;分割理论=两个中国

  在两岸与中国的关系上,北京坚决反对“分解”或“分割”的论述,但是台湾方面对这两种论述都有支持者。

  “分解理论”将两岸关系定位为“一中一台”。持“分解理论”者认为,1949年之前的中国(“中华民国”)在1949年已经结束了,分解为两个不同的国家。他们接受与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也接受北京所主张的“一个中国”,因为他们认为“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台湾无关。他们认为台湾已经是另一个与中国大陆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国家,有自己的领土、人民、政府与其他政府交往的能力,完全符合国际法上国家应有的客观条件。

  在认为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方面,又发展出两种不同论述。第一种认为,因为国民党是一个战败来台湾的“外来政权”,这个“外来政权”依附的“中华民国”根本没有正当性,祇有宣布成立“台湾共和国”,台湾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主权国家”,我们可以称其为“激进的台独主张者”,在政治光谱就可以属于“深绿者”。第二种是在基于现实政治(包括有利台湾内部有效统治与避免形成“事实台独”而引发战争)的基础上思考,认为可以接受“中华民国”政权的若干正当性,而不需要完全否定,因此主张,“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现在的国号为中华民国”;“台湾已经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不需要再宣布独立”。我们可以称其为“务实的台独主张者”,在政治光谱就可以属于“浅绿者”。

  “分割理论”将两岸定位为“两个中国”。持“分割理论”者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49年起自“中华民国”的领土中分割出去成立另外一个政权。“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是两个主权独立国家。前者是1912年创立,后者1949年建国。

  对于“中华民国”这个中国,又有两种不同定位:一种是倾向于“国家核心理论”(缩小理论)的主张者,即“中华民国”就是1912年成立的“中华民国”,在法理上没任何改变。另一种是认为在“国会”全面改选与几次“总统”直选后,“中华民国”已经不完全是1912年的“中华民国”,形体虽在,但是魂魄已全然不同。
 
  无论是“一中一台”或“两个中国”,都没有再统一的约束。他们同意可以“统一”,但这不是基于宪法约束,而是人民自决,因此他们也认为人民有“独立”的权利,“民主”是决定是否统一的唯一标准。换言之,“分解理论”与“分割理论”对于统一可以接受的前提是“先独后统”,而且“统一不是唯一选择”。

  谈到这里,或许各位读者已经感到混乱,心里在想,怎么这么复杂。我也没有办法,政治就是如此,“论述”往往是为了“政治目的”而服务,“理论”也经常是政权的工具。北京目前的政治权力远大于台北,因此,自然会以“同一性理论”来处理定位,但是台湾在定位问题上却是基于环境或领导人的认知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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