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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气候大会 各方应反躬自省

http://www.CRNTT.com   2009-12-22 10:41:15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于12月19日在争吵与混乱中结束。
  中评社北京12月22日讯(评论员 余永胜)历时十三天、有110多个国家元首参加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于12月19日在争吵与混乱中结束。作为会议惟一成果的《哥本哈根协议》,在经历了生生死死的不同判决后,最终以“记录在案”的形式成为气候档案。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称,这个协议将供成员国自愿签署。但各方在面临很大压力时都没签,今后谁还会再“自愿”签署,实在是个问号。虽然此前人们一直就对会议结果不乐观,但以这种似是而非的“记录在案”结果收场,着实有些意外和滑稽。 

  当然,人们的看法也不完全一样。联合国秘书长就对结果感到“满意”。这也难怪,作为大会的主办方,联合国肯定大会成果就是肯定自己的工作。只是与秘书长有同感的人就没几个了。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毫不讳言自己的“失望”,绿色和平更是炮轰这份协议,认为比《京都议定书》还倒退了一步。至于发展中国家以及岛国联盟,更是不吝抨击之辞,诸如“出卖”、“屠杀”之类的措词,都派上了用场。 

  出现这个结果,无疑也有必然性。一方面,各方固执己见,不肯妥协;另一方面,各方又不愿承担失败的责任,认为折腾了这么多天,总得给舆论一个交待。在此情况下,讲求原则性而非操作性,注重自愿性而非约束性,追求灵活性而非法制化,就是起草协议时的惟一选择。于是,一个既无减排目标,又无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在首脑们登机离开前,救急似地出台了。 

  如今,哥本哈根大会已成历史,现在要检讨的是大会失败的深层原因。检讨的目的,也不是要给谁树牌坊或立耻辱柱,而是要着眼于推动问题的最终解决。我们要清醒的是,政客们为了利益相互攻讦,这是身份使然。而媒体是人类的公器,显然应把维护人类共同利益作为自己的使命。只有秉持这一原则和立场,检讨会议才不会流于厚此薄彼的浅薄层面。否则,我们又与会场上的政客有何区别呢? 

如果以此原则和标准来看,发展中国家提出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其合理性显然不容置疑。原因有二: 

  一是从道义上看,迄今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约占全球的80%,按照“罪罚相等”的原则,发达国家显然要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 

  二是从能力上看,发达国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也具备了承担更多责任的条件。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主要是用来满足高标准甚至是奢侈生活的,而发展中国家的温室气体,主要是用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显然,用于暖气锅炉的燃煤排放,与用于做饭的燃煤排放,其减排次序是不应当处于同一等级上的。《哥本哈根协议》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原则,许多人把它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胜利,其实从更高的境界来看,这是全球减排运动的胜利,因为只有坚持这个原则,减排运动才能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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