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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的遴选应再透明些 | |
http://www.CRNTT.com 2010-02-02 11:46:44 |
具体而言:首先,必须进一步明确政协委员的资格条件,让那些德才兼备、真心爱国的海内外同胞通过正当程序担任政协委员,绝对不能允许政协委员尸位素餐。 其次,必须建立政协委员与公众接触制度,让政协委员真正成为道德的楷模,公民的榜样。现在一些委员神龙见首不见尾,忙于个人事业,无暇顾及国家和地方大事。公众不了解他们的政治主张,更不知道他们的治国方略。这样的委员与其说是参政议政的代表,不如说是政治花瓶。 第三,改变现有的政协界别划分方式,让不同社会阶层真正融合在一起。现在,一些富裕起来的企业家越来越多地进入政协,而工薪阶层的委员在委员中的比重越来越低。政协作为一个统一战线组织,应当起到寻求共识、凝聚共识的作用,可是,由于政协委员界别的划分标准欠科学,结果导致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裂痕越来越大,矛盾越来越突出。 第四,必须进一步明确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基本权利,避免政协会议成为清谈馆。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政协既不是贵族院,也不是参议院,但政协委员有提案权。现实生活中,一些政协委员为基层民众奔走呼号,数十年如一日,他们的努力却得不到尊重,他们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这充分说明政协委员缺乏相应的决策权。今后是否应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规定,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重要人事任免案,都必须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讨论通过呢?如果一定比例的政协委员投票反对,那么,全国人大就应该否决有关重要人事任免案。这样做不是为了削弱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而是为了督促政府官员重视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确保政府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广纳善言。 我国政协制度已走到十字路口,政协的发展迫切需要法律制度加以支撑。我们建议,在新一届政治协商会议上,政协委员提出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的提案,将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法定化,将自己的权力明晰化。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真正落实参政议政的历史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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