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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合作打击跨境犯罪活动的全新模式

http://www.CRNTT.com   2011-07-07 08:24:20  


  中评社北京7月7日讯/曾于今年二月间在台湾地区引发纷扰的菲律宾将包括十四名台籍嫌犯在内的两岸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遗返中国大陆事件,昨日完满解决,大陆公安机闗昨日将这十四名台籍嫌犯移交台湾警方,并由台湾警方直接派员到北京首都机场接收,及乘搭“华航”直航班机押送返台。从而为海峡两会签署的《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建立全新的模式。这等于是大陆向台湾民众尤其是战斗在打击犯罪活动第一线的广大警员送上的一份“厚礼”,并将有利于推助马英九和国民党“立委”的选情。

  去年,针对电信诈骗犯罪大要案件屡屡发生,大陆公安部门迅速成立“一一•三零”专案指挥部。大陆九省区市公安机关根据统一部署,联手台湾警方及菲律宾警方展开同步打击行动,成功摧毁了一个由台湾人组织操控的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涉及被骗金额一点四亿元人民币。今年二月二日,包括这十四名台籍嫌犯在内的二十四名犯罪嫌疑人自菲律宾被押解至大陆。民进党就此籍机发难,攻击马政府“卖台”,也批评菲律宾“不给面子”。马政府在压力之下,对菲律宾采取多项制裁措施;“警政署”刑事侦查局也专门派员到北京洽商处理。

  在当时,本栏承认为,菲律宾方面将案中嫌犯全部遣返中国,其理由是摆着明的:一、案件产生的后果是在中国大陆,受害人也均为大陆居民,按照“属人管辖法”原则,理应由中国大陆方面对案中嫌犯实施司法管辖权;二、案件是由中国大陆警方提供线索,也是由中国大陆警方要求侦办的,菲警方藉此破了案,当然是应将嫌犯遗返中国大陆;三、中国与菲律宾建立有邦交关系,并与菲律宾签署了“引渡协议”,而菲律宾与台湾并无邦交关系,且未签署“引渡协议”,故案中嫌犯也自然是遣返中国大陆。还有一个理由,就是中国大陆的《刑法》,对此类诈骗活动的量刑标准较重,最高可达无期徒刑;而台湾“刑法”则量刑标准较轻,最高只有五年有期徒刑。这也是某些台湾人之所以肆无忌惮地进行电话诈骗活动的原因之一。将案中嫌犯遣送中国大陆,并由中国大陆司法机关进行审判,将有利于阻吓此类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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