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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 何需假新闻掩护? | |
http://www.CRNTT.com 2010-01-23 10:12:31 |
中国基层社会的黑恶化趋势人所共知,打黑我举手双手赞成。政府职责之一,本来就是对那些直接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黑社会组织进行常规打击。但打黑不能破坏法治秩序而只能促进法治体系的逐步完善。以破坏法治为手段从事所谓打黑,这会比黑社会对公众的挑战更大。它可能确实会打掉几个黑团伙黑老大,但更可能大面积地伤害无辜,用冤枉九个好人的代价来打掉一个坏人,这难道是我们愿意看到的结果?今天你可能不在被冤枉的九个人之中,但这不过是概率而已,你敢为自己担保一辈子吗?所以不要以为那九个好人被冤枉跟自己无关,反正只要打掉那一个坏人就行。说不准明天,你,或者你身边的那个亲友也会遭遇同样的不幸。只要有一个人可以被冤枉,则意味着所有人都可能被可能被冤枉。所以,无论以打黑还是以别的什么名义,一个人都不能被冤枉必须是底线。只有这样,才可能所有人都能享有最大限度的安全,才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中国的法制体系确实太多缺陷,确实离法治太远,但这并不能赋予破坏法制体系以任何正当性,中国的法制体系有再多的缺陷,毕竟还是包含了部分现代法治的因素,不要把脏水跟婴儿一起破掉。而且有法制总比没有法制好。因为权贵本不需要法治秩序,因为没有法治秩序的世界是丛林世界,可以权力通吃,强者通吃。越没有法治秩序他们越能够随心所欲。所以他们最乐意做的事就是以各种神圣的名义把法治秩序彻底摧毁。但是弱者,平民,面对权贵则没有任何武器可以保卫自己,惟赖法治秩序,哪怕是最低限度的法治秩序。法治秩序是他们生命和财产最后的一道长城。 所以,哪怕打掉了十个坏人,百个坏人,千个坏人,但只要他冤枉了一个好人,都是需要追问的,都是需要谴责的。更何况如果被冤枉的远不止是一个好人呢?而重庆打黑能不能尽可能不冤枉好人,惟一可靠的,就是对打黑本身的批评和监督。没有批评和监督的打黑,就必然蜕变为权力的无度滥用,而滥用的权力肯定是我们社会最大的危险因而最需要我们警惕。所以,重庆打黑不能因为它有一面打黑的旗帜就可以免于被追问,被批评,被监督。拒绝追问、拒绝批评、拒绝监督本身,其动机就大为可疑,就表明打黑的权力确实存在被滥用的可能。 正是在这点上,重庆假新闻漫天飞特别值得忧虑,公权力炮制的假新闻天然是跟真新闻做对的,公权力炮制的假新闻天然是真新闻的天敌。公权力假新闻越多,越说明其心可诛,越显出追问的难度,批评的难度,监督的难度。如果重庆打黑完全符合法治原则,执法确实正当严谨,那么需要那么多假新闻的炮火来掩护么?公权力炮制的假新闻的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不能公开的内幕? 下面是蔡教授访谈见报稿和原文的对照。这里需要声明一下,出现这样的闹剧不是记者的错,我那个评论员朋友并只访谈未定稿,后来发现自己对整个流程失控,自己也被利用时,已经回天无力。他对此深感悲哀,已经向蔡教授和我一再致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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