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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为何不能涉足房地产市场? | |
http://www.CRNTT.com 2010-03-21 08:26:45 |
频繁出现的“央企地王”是一段时间以来的社会焦点,在排山倒海的舆论压力下,主管部门终于作出正式回应。 3月18日下午,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称,除了主业为房地产的16家央企,余下还有78家非房地产主业的央企亦涉足地产业。国资委表态,前者须带头执行法规政策,而后者应该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任务后有序退出。 昨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也发布北京土地供应新措施,暂停热点地区高价土地的交易以稳定土地市场。同时还宣布,北京将改进土地交易方式,今后土地拍卖将不再是价高者得。 上述两条消息立刻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上掀起了热烈的讨论。我们注意到,虽然各方人士众说纷纭,但舆论关注的中心显然在于上述政策的有效性问题。不过,它们从这个角度谈论此问题,其实已经暗示了他们的前提,即国资委要求央企退出楼市的政策是对的,应当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然而,如果央企真的像许多政策宣传里说的那样,是与民企、外企等没什么不同的市场竞争主体的话,它们为什么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天然地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如果央企判断房地产市场是当前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最佳目标领域(事实上它们正是这么判断的)的话,国资委又有什么理由责令它们退出?须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包括央企在内的所有国有企业的第一要务,也是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国资委的首要职责。现在,国资委让央企撤出一个利润最为丰厚的市场,岂不是与它自己的职责相违背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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