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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生活成本 必须尽快降低

http://www.CRNTT.com   2010-04-11 07:48:35  


 
                      任何制度输少当赢

  民生重要事业若基本获得解决,市民的生活成本逐步降低了,开支减少了,有余钱了,工资之多寡自然不受争议,便不会出现“时薪二十元是歧视雇员,三十三元会推倒中小企”的困惑。劳动市场得到调节,失业率得以大大纾缓也就自然而然。订定最低工资负面作用多,本来不好订定,而应由市场自然调节。既然如今已“洗湿个头”,政府已决定设立最低工资,那就顺理成章立法吧。立法会中小企代表议员张宇人提的“二十元”备受猛烈批评,其实也多亏这位“牺牲者”开口,大家才知道“二十元”不可行。工会倾向“三十三元”,商会巨头香港总商会倾向“二十五元”;更有提“二十七元”的,理由是这是“二十元”和“三十三元”的中间数,既不偏向雇主,也不偏向雇员。时薪订在二十七元,年加薪总额为五十亿元,还未到生产总值的百分之零点三,对企业微不足道,对低薪工人却是大帮忙。

  不立法犹可,既然立法,大前提应是为工人,最低工资底线便该倾向较高的,毕竟穷人还是值得同情的。有人说以往香港警察收黑,如今政府公开亲近商贾如地产商,同样是伤害百姓。这看法可堪咀嚼,且看今次最低工资立法又如何。说到中小企中会有因为最低工资立法而结业的,看来情况并不那么糟,中小企老板应有办法调节。假若因而推高失业率,过渡期就让雇主及雇员以外的第三者─政府以福利手段纾缓,也就是以综援解决。

  古往今来,每逢新制度设立,总有人受损失,社会上大多数人获益的话,该制度便可执行。一家茶餐厅若本来请四个雇员,最低工资立法后只请三个,有一个失业,过渡期就让综援去帮助这第四个工人便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香港经济还未起飞,不轻易“以钱解决问题”,如今政府有五千多亿元财政储备,这方面是足可负担有余的。既然市场(工会及商家)已抛出上述这几个价钱,政府要做的,就是尽速找工会及商家三方面坐下来谈,取得共识后尽快立法。

                      为民谋福效法星洲

   内地西南部乾旱持续,供港菜蔬及药物奇缺势难避免,加价是意料中事。政府若处理不好,通胀重临势在必然。如此这般,民怨再起更可想像。香港其实可多借鉴新加坡,因两地相似的地方甚多:同处一个时区,都以华人为主,同样曾被英国管治过,面积都很小,同是世界重要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都是城市型经济体,缺乏农业,服务业、旅游业都发达,高度依赖外贸出口,法制健全,人口出生率低、人口老化……。在大大减低人民生活成本的方面如组屋政策,新加坡就做得很好,为什么香港做不到呢?或者,香港衙门的经济顾问可细意研究。

  贫苦大众贫穷一生,劳累一生。扶弱抑强,功在翻手之间,政府处理民生大事当要明锐果决。总之,民生大事慢不得、妥协不得。救民于水火,从来作为父母官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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