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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台海政策:五大模糊的用心 | |
http://www.CRNTT.com 2010-04-12 00:19:46 |
三是在售台武器问题上的模糊 中美《建交公报》回避了难以达成协议的美国售台武器问题。中美建交后,美国依据《与台湾关系法》,于1980年开始向台湾出售武器。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是美台断交后美国为维持美台实质性关系采取的战略措施,是中美建交后美国对中国内政的最严重干涉。为了避免中美关系因售台武器问题而倒退,中美双方经过艰苦谈判,终于在1982年8月17日发表的联合公报中达成共识。美方在《8.17公报》中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准,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 然而,美方“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的表述具有两重模糊性。一是“一段时间”太具“弹性”,它究竟指多长时间,双方没有共识,中方希望它越短越好,美方希望它越长越好。美国虽没明说,但它心中的“一段时间”可以是无限期的,只要它认为那是实现其台海政策根本目标所需要的。因此,尽管它已长达25年了,但美国丝毫没有终止售台武器的迹象,也看不到在可预见将来得到解决的希望。 二是所谓“最后解决”究竟指什么问题的最后解决,中美双方实际上没有共识。从上下文看,尤其是从《8.17公报》旨在解决美国售台武器问题这个宗旨看,“最后解决”无疑是指该问题的最后解决,这也是中方的立场。但是,美方承诺的“最后解决”一语双关,既在表面上指售台武器问题的最后解决,又在实质上指台湾问题的最后解决。换言之,在美国看来,这两个问题是一个问题,即只有在台湾问题“最后解决”后,它才没有必要向台湾出售武器,所谓售台武器问题就不复存在,尽管它不便于对中方这么说。当时的美国总统雷根说:“如果有朝一日这两方认为它们能以和平方式合起来成为一个国家,那就没有任何必要向台湾出售武器了。公报就是这个意思,没有别的意思。我们不会说:‘唔,我们将只是随时间的推移而减少对台武器出售’,不,我们希望中国问题(即台湾问题--笔者注)得到和平解决。”雷根的话表明美国所谓的“最后解决”实际上指台湾问题的最后解决,而且暗示海峡两岸不是一个国家。可见,尽管美国对台售武的立场非常坚定、明确,但它在解决对台售武问题上的承诺是模糊的,即以模糊承诺维护其坚定立场。 显然,美方之所以采用这种模糊的表述并根据自己单方面的理解来处理售台武器问题,是因为它企图通过售台武器的长久化使海峡两岸长久敌对与分治。美国对台售武不仅大发军火财,而且增强台湾以武拒统的军力与胆量。基辛格说:“美国和其他国家不同,仍向台湾供应大批防御性武器,使它能够继续游移在代表全中国,包括台湾在内的合法政府的政治控制之外。”有反华学者露骨地说,“要保证台湾的独立,美国应该继续向台湾转让先进武器。” 因此,美国售台武器问题不仅在20世纪80年代初导致中美关系陷入严重危机,而且自那以来一直是妨碍中美关系健康发展的重大障碍。可以预计,除非美国对其台海政策作出有利于中美关系发展的重大调整,否则美国售武器问题将继续是台海和平的一大隐患和中美关系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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