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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红利:与大众无关? | |
http://www.CRNTT.com 2010-05-18 10:18:13 |
背景:央企上缴红利,07年开始的“新鲜事” 曾经:央企独享利润,还享受高达3000多亿的国家补贴 在1994年之前,中国国有企业长期实行“统收统支”制度。国有企业必须要将所获得的利润全部上缴财政,然后再从国家财政获得投资以及弥补亏损所需的全部资金。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国企的税后利润归企业所有,红利也就停止征缴。这一停就是13年。而在这13年中,国企非但不不用上缴利润,更是享受了诸多国家的利好措施。从1997年开始,为了实现国企3年脱困,国家出台了多项配套措施来剥离国企的负担。据《中国统计年鉴2005》统计,从1994 年至2004年,国家财政用于国企亏损的补贴达到了3306.13 亿元。 03年后:央企盈利几万亿,上缴红利呼声日高 剥离负担之后的国企大翻身,一路高歌猛进,国资委的数据显示,国有企业2003年至2006年的实现利润分别是3767亿元、6056亿元、7616亿元和8891亿元。有一个统计数字表明,从1993年到现在,我们国企积累的未上缴的利润大致有几万亿,相当惊人。与此同时,外界关于央企应该上缴红利的呼声越来越高,几近波折,终于在2007年出台一个“暂行办法”,对国资委所监管企业2006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进行收取,并对收取的央企范围、收取比例做了相应规定。 红利上缴:涉及企业范围、上缴比例远远不够 央企被分为三类,最高类上缴利润10% 央企所上缴的利润究竟应该占多大比例,一直都存在争议。央企本身也会“哭诉”上缴得太多,会让自己穷了,无法发展。采用“一刀切”太鲁莽,倘若国资委去一家家地“谈判”,似乎又太耗费人力。最终在《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应交红利的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第一类为资源型企业,上交比例为10%;第二类为一般竞争性企业,上交比例为5%;第三类为军工、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上交比例3年后再定。在第一类企业中,一共有18家,我们熟悉的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国家电网等都名列其中。而所有的央企红利最终都会上缴到财政部,再由财政部统一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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