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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区议员不能代表区议会界别

http://www.CRNTT.com   2010-07-21 11:42:27  


没当选区议员还要代表区议员,香港民主党是不是太善于搞笑了。
  中评社香港7月21日讯/法学博士宋小庄今天在《文汇报》发表文章“非区议员不能代表区议会界别”,表示“既然允许非区议员参选‘超级’议员有缺乏代表性和平等性等缺陷,自然不能采纳。香港回归前,末代港督彭定康提出的区议会方案,就放宽了区议会界别的参选资格,非区议员也可以参选,由于彭定康没有将区议会方案放在功能界别中,故不发生代表性问题,但仍然存在不平等性问题。香港2012年立法会的选举,区议会是功能界别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同时解决代表性和平等性问题,就不能照搬民主党抄袭彭定康的那一套。”文章内容如下:

  2012年立法会的选举,区议会是功能界别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同时解决代表性和平等性的问题。民主党提出的允许非区议员参与“超级”议员选举的方案存在缺乏代表性和平等性的缺陷,自然不宜采纳。

  2012年香港特区立法会选举将有六名议员由区议会界别产生,一名由区议会间选产生,五名经区议会提名后由全港选民(除去传统功能界别选民)直选产生。上述两种直选和间选的选举方式虽有不同,但在法理上都算实现了普选。

                  功能界别候选人应是界别中人

  现在的问题是参选资格。原来间选的区议会界别只能由区议员参选,非区议员不能参选。对新的直选的区议会界别,民主党主张扩大参选权,把由区议员参选扩大到与区议会有联系的人士,即非区议员也能参选。如当选,就可以代表区议会界别成为立法会议员。

  对此,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表示,政府倾向于不接受民主党的方案。虽然林局长没有给出太多的理由,但笔者认为政府的取态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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