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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没人敢问“高温死人谁负责”

http://www.CRNTT.com   2010-08-05 10:54:08  


7月31日到8月1日,济南高温肆虐,中暑患者众多,多人送到医院后死亡
  中评社北京8月5日讯/我们虽然有高温保护制度,可并没有一个强大的部门愿意和敢于去强势地执行这一制度,站在工人生命的立场上替工人追问“高温死人谁负责”。于是悲剧不可避免。等一天,哪个部门敢于责问“高温死人谁负责”,并真有人因为高温死人而被追究责任时,我们才可能告别这种热死人的新闻。《新京报》今日登载媒体人二木的评论文章“为何没人敢为‘高温死人谁负责’”,其内容如下:

  这些年来高温热死人不少,可我们见过谁为此而负责的?而“耽误工期谁负责”倒现实多了,有非常实际的利益和责任。

  近日,山东卫视报道说,今年7月30日至8月1日,由于高温肆虐,济南市中心医院等3家医院收治了许多因中暑入院的户外劳动者,其中8人经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

  面对如期而至的新闻。我们要坚持追问这样的问题:高温保护为什么成为空谈,法律为何不被遵守,谁来、又拿什么来保护工人免于高温工作的权利,谁又该为工人的死亡承担责任?

  当我们追问高温死亡的制度性原因时,这样一个细节让人悲叹———面对8名工人被热死,济南市城建委表示,7月初下发过一个应对高温酷暑天气的紧急通知,规定高温天气下户外作业施工工地须限时停工。但这个通知缺乏强制性。“施工单位如果问,‘如果我耽搁了工期,谁来负责?’我们无法回答。一句“如果耽搁工期谁来负责”,一句“我们无法回答”,把高温保护制度的软弱暴露得淋漓尽致。制度的软弱,就是工人权利的软弱。

  耽搁工期谁来负责,城建委说“我们无法回答”———其实,这么简单的问题怎能无法回答呢?一句话就可以将其驳回去:高温热死人,谁来负责?在道义和法律上,“耽误工期谁负责”远远没有“高温死人谁负责”更强有力、更理直气壮。

  可是,这么简单的反问,有关部门却没有问出来。一方面,他们可能没把工人的生命放在眼中,对他们来说,避免“高温死人”远远没有避免“耽误工期”更重要,工期带来的利益比人命优先多了。另一方面,在法律缺失的语境中,“高温死人谁负责”可能是一个伪命题,谁负责?没有人会因此负责。这些年来高温热死人不少,可我们见过哪个因此而负责的?而“耽误工期谁负责”倒现实多了,有非常实际的利益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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