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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卡扎菲:这次真不是美国干的 | |
http://www.CRNTT.com 2011-05-19 11:39:45 |
与海牙国际法庭有何不同? 海牙国际法院(ICJ,InternationalCourtofJustice)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1946年成立, 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幷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向国际法院提交的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都必须是国家。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而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该院受理的案件中,半数以上是领土和边界纠纷,同其他法院一样,国际法院奉行不告不理原则,无权主动受理案件。 国际刑事法庭有权通缉卡扎菲? 根据《罗马规约》,国际刑事法院将对批准国及联合国安理会移交的案件进行审理。在年初的2月26日,联合国安理会全票赞成通过的1970号决议中,明确了向国际刑事法院对利比亚的管辖权,这也是国际刑事法院对卡扎菲发出通缉令的国际法依据。1970号决议的制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对利比亚实行武器禁运,二、禁止卡扎菲和家人以及16名亲信出国旅行,三、冻结相关人员的海外资产,四、以涉嫌“反人类罪”将利比亚当局镇压平民的行动提交海牙国际刑事法庭进行处理。当然,新华社的通稿中略去了第四点,因此让很多人对国际刑事法庭的出现觉得相当的突兀,在此一幷澄清。 国际刑事法庭通缉令,能有啥实际作用么? 联合国主管法律事务副秘书长汉斯?科雷尔说得很明确,历史上犯了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人大多数没有受到惩罚。国际刑事法院的主要目标就是发挥有效的吓阻作用。 独裁者没有内政 1998年联合国120个会员国通过了《罗马规约》,从而设置了世界上首个常设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于2002年7月正式生效,总部与国际法院同样设在荷兰海牙。《罗马规约》与国际刑院的任务是审判个人——那些犯下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灭绝种族罪,以及侵略罪(目前尚难准确定义)的人,而这些人往往权倾一方,甚至为一国领袖,所以需要国际制裁。但由于国际刑院的任务与国家“主权”概念存在严重冲突,《罗马规约》与国际刑院的管辖权有多大,边界在哪里,对非缔约国是否有效,就成了国际法上引发极大争论的问题,但是具体到利比亚本身上来说,以主权为名行暴政之实则是对主权原则滥用,“独裁者没有内政”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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