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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卡扎菲:这次真不是美国干的 | |
http://www.CRNTT.com 2011-05-19 11:39:45 |
确实没有强制执法权力和能力 此次首席检察官莫雷诺5月16日提交一份74页文件,申请国际刑事法院发布对3名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其子赛义夫和情报部门负责人阿卜杜拉?塞努西的逮捕令,指控他们谋杀幷迫害反对派成员,罪行包括战争罪和反人类罪。虽然国际刑事法院可以依据联合国决议授权而发出通缉令,但是幷没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来实际执行通缉,完全要依赖缔约国的自觉守约,幷且国际法的判决最终都需要落在国内法上执行。但利比亚此案幷非缔约国依据公约自动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而是安理会的决议授权管辖,针对卡扎菲三人的通缉令就更缺乏实际执行的能力,显然国际刑事法院是无法到利比亚去抓人的,一切都需要等待利比亚战火平息之后各方利益和力量的博弈。当然,有通缉令在身的卡扎菲将难以在《罗马规约》的缔约国中获得政治庇护,也许这才是通缉令最实际的用途吧。 卡扎菲的出路在哪里? 国际刑事法院通缉令一经发出,终身有效,永不撤销。国际刑事法院2009年3月发出对苏丹总统巴希尔的逮捕令,这也是第一个针对主权国家在任总统的逮捕令。巴希尔采取的是不予理睬的策略,盼望最后不了了之。可这又关系到国际刑事法院的“权威”。反正逮捕令不设时限,发出了便不撤销。据此估计,卡扎菲有可能和其他被国际刑事法院通缉的人一样,最终战败后不得不自愿出庭,否则他背着通缉令也永无宁日。 卡扎菲被通缉背后暗流涌动? 受党教育多年的民众和舆论,对于此次国际刑事法庭评估对卡扎菲发出通缉令事件,第一个反应都是“这一定是美国人在背后捣鬼”“这是国际反利势力精心策划的阴谋”“这是对利比亚内政的粗暴干涉”,那么实际情况呢? 国际刑事法院的独立性 国际刑事法院地位超然,幷且从组织结构上也保证了最大限度的公正与公平,设有18位法官,1个检察官办事处,1个预审庭,1个审判庭和1个上诉庭。18位法官经选举产生,任期9年,不能有两位法官来自同一个国家,严格遵循了司法独立的原则。此次首席检察官莫雷诺5月16日提交一份74页文件,申请国际刑事法院发布对3名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其子赛义夫和情报部门负责人阿卜杜拉?塞努西的逮捕令,指控他们谋杀幷迫害反对派成员,罪行包括战争罪和反人类罪。申请逮捕令的检查官路易斯本人是阿根廷人,2003年还参与了伊拉克战争问题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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