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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政治军事议题谈判:基石与突破 | |
http://www.CRNTT.com 2011-06-26 00:52:58 |
中国大陆对两岸政治军事议题谈判构想的主要内容 (一)维护一个中国框架,构筑两岸政治互信的基石。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30周年重要讲话指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1949年以来,大陆和台湾尽管尚未统一,但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而是上个世纪4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这没有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两岸复归统一,不是主权和领土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注7) 主权乃是一种对某地域、人民、或个人所施展的至高无上、排他的政治权威。为“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也是对内立法、司法、行政的权力来源,对外保持独立自主的一种力量和意志。主权的法律形式对内常规定于宪法或基本法中,对外则是国际的相互承认。英文中的主权(sovereignty)一词,因其拉丁文的本意即最高权力。作为一个历史性的概念,主权不论是作为思想,或是作为制度,都同一种强制性力量有关。主权不能分割,但可以共用。“一个中国”表明中国的主权只能有一个。中国大陆与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 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是两岸建立政治互信的重要基础,是两岸关系改善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九二共识”也是两岸政治军事议题谈判的基础。 两岸在事关维护一个中国框架这一原则问题上形成共同认知和一致立场,就有了构筑政治互信的基石,什么事情都好商量。两岸应该本着建设性态度,积极面向未来,共同努力,创造条件,通过平等协商,逐步解决两岸关系中历史遗留的问题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继续反对“台独”分裂活动是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两岸同胞的共同责任。凡是有利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事都应该大力推动,凡是破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事都必须坚决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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