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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家:如何对待马英九“活路外交”?

http://www.CRNTT.com   2012-10-16 00:30:29  


 
  第二,力推与“非邦交国”洽签“自由贸易协定”(FTA)。两岸签订ECFA后,马英九当局大力寻求与美、日、欧、东盟等签订FTA或“经济合作协议”(ECA),并确立恢复“台美贸易暨投资架构协定”(TIFA)协商、签订“台新(加坡)经济伙伴协议”(ASTEP)、洽签台欧(盟)ECA等一系列目标。2011年,欧洲议会首度以决议案方式明确支持台欧洽签经济合作协定(ECA),“台新(加坡)经济伙伴协议”(ASTEP)正式进入实质谈判阶段,台湾与澳大利亚签署“投资促进协议”,与日本正式签署“台日投资协议”,与菲律宾、印尼、印度等陆续展开官方或民间洽签FTA的评估作业,与以色列达成在2013年前成立洽签FTA工作小组的共识。

  第三,“文化外交”成为一大亮点。“文化外交”是“活路外交”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扩大台湾的对外交往,让全世界更认可台湾,台湾当局结合各行政部门力量,通过在海外举办“台湾文化日”、“台湾美食节”、“台湾音乐节”等,大力推动“文化外交”。2011年,马英九当局以在海外设置“台湾书院”为重点,提出要使“台湾书院”成为台湾走向国际社会的重要媒介以及国际社会认识台湾的平台,并分别在美国纽约、洛杉矶、休士顿三地设立的“台湾书院”挂牌。台湾当局还将青年作为推动“文化外交”的主力,台“外交部”扩大推行“国际青年大使交流计划”,在岛内挑选37名大学生担任“年度国际青年大使”,组成多个团队,分赴21个“邦交国”和美国、英国、加拿大等12个“非邦交国”进行活动。

  此外,争取更多“非邦交国”给予台湾“免签证待遇”或“落地签待遇”,也是马英九任内提升与“非邦交国”实质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截至2011年底,给予台湾“免签证待遇”或“落地签待遇”的国家由陈水扁时期的54个增至124个。④

  从某种意义上说,“活路外交”是一种马英九式的“务实外交”。在处理与“非邦交国”的关系上,追求双方之间建立更深入广泛、更具实质意义的双边关系,进而获得“非邦交国”在台扩大国际参与上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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