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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谁该同陈水总站在被告席上

http://www.CRNTT.com   2013-06-13 11:09:50  


这是6月7日拍摄的厦门高架快速公交起火现场(手机拍摄)。新华社发
  中评社北京6月13日讯/财经网今天登载知名评论人邓聿文的文章《谁该同陈水总站在被告席上》指出,如果厦门公交爆炸案最后证实的确是陈所为,那么,将来在审判庭上,站在被告席的,不应只有陈水总,还应有社会的管理体制和作为管理体制化身的管理者。这才是公正的审判。 

  陈水总,厦门本地人氏,1954年生,今年59岁(实为60岁)。在2013年6月7日发生的厦门公交爆炸惨案中,被炸身亡。但与其他46名死难者不同的是,据说他是这次爆炸案的凶犯。官方的说法是,“经警方深入、细致地侦查和技术比对,并在其家中查获遗书,证实陈水总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泄愤纵火”。

  我的看法是,警方把爆炸案的嫌犯锁定在陈上,从目前公布的证据来看,还嫌不足,监控录像只是显示,陈在傍晚时,出现在快速公交车金山站,用手推车拉着编织袋,在BRT车站徘徊,一辆人多的公交车驶来时,他上了车;此外,警方还在其家中查获了遗书。尽管遗书显示陈悲观厌世,但不能推断一个人悲观厌世就一定会实施犯罪。所以,要证明厦门公交爆炸惨案为陈水总所为,还需更有力的直接证据,或更多细节公布出来。

  这个暂且不谈。假如爆炸案确实是陈所为我说的是假如那么,陈针对平民实施爆炸的动机是什么?谁是陈反社会行为的受害者?又该谁为此负责?

  在说明这些问题前,我想有两个原则应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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