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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妈妈何以放弃10万却难得一纸道歉

http://www.CRNTT.com   2013-07-18 08:31:55  


“上访妈妈”唐慧在庭审现场
  中评社北京7月18日讯/昨日上午,“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案终于有了二审判决结果。唐慧胜诉,一共获得了2641.15元的赔偿金,但是唐慧提出的永州劳教委必须向她进行书面赔礼道歉的请求并没有得到支持。[详见链接]

  尽管还是被诟病赔偿金少,不过这和唐慧要求的差不多。本案最关键的是唐慧没有得到最渴望的一纸书面道歉。要一个赔礼道歉难道比赔钱更难?是的。而从这个角度,也可以看到唐慧得到的胜诉到底有没有折扣。
 
道歉二字门道多,唐慧案里尤凸显

  门道之一:因什么名义道歉很重要,而法官认为永州劳教委已因人文关怀不够等原因道歉

  唐慧的道歉请求被驳回?这么说不完全对。实际上,法官的判决是这么说的,“二审庭审中,永州市劳教委法定代表人就作出劳教决定时没有考虑到‘唐慧的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人文关怀不够’、‘处理方式不当’,向唐慧赔礼道歉,故对唐慧此项诉讼请求可视为已经履行。”而在此前,法官也明确说了,“唐慧要求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酌情可予支持。”

  “人文关怀不够”显然与“作出劳教唐慧的决定是违法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说法,前者的性质比后者要轻微太多了。

  门道“诀窍”:以什么理由道歉一般会被认为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犯的错误的定性有关,这可能牵扯到追责问题,包括对行政机关的追责和对具体工作人员的追责。而“人文关怀不够”等理由显然在弱化错误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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