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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解决地方债问题的四个关键步骤 | |
http://www.CRNTT.com 2014-05-30 09:27:55 |
地方债改革进入新阶段 中国证券报发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研究院院长金海年文章表示,自2014年5月19日起,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这标志着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改革试点进入新的阶段。此次试点不但省市范围扩大,而且有了许多重要的变化。 一是首次提出由地方政府自行偿付本息,明确应借多少。与此前试点仅是自行发行相比,此次试点将财政部代为偿付债券本息改为由试点地方自行偿还,强调了地方责任。虽然在中国现行财政体制下,中央政府仍承担转移支付和隐性担保责任,但可能将债务责任管理、使用效率管理、风险与偿付管理等债务全过程责任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标志着现代规范的地方政府独立责任融资体系建设的启动,对中国财政与金融体制改革、乃至政治体制改革,都具有巨大的探索意义。 二是首次进行信用评级,明确能借多少。引入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一方面可以倒逼地方政府建立资产负债信息的日常管理体系,实现债务与财政信息的规范披露,了解政府债务信息不再依赖于兴师动众的审计,还审计于合法合规检查的本来功能。另一方面可以科学揭示、量化评估债务风险,实现风险阳光化、数量化。使国家有关部门、社会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和风险,有助于统筹全国政府债务管理,建立政府债务的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采取有效预防与应对措施,防止经济金融危机。 三是债券期限由原来的3、5、7年延长为5、7、10年。地方政府债券期限的延长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础设施等长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期限错配问题,缓解了短期财政流动性缺口,为经济增长解决当前债务负担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当然,由于地方政府任期大多短于5年,也在防止举债冲动、追溯债务责任等方面带来了管理与制度新挑战。 四是额度变化不大。2014年由预算收支赤字确定将发行地方债总额4000亿元,其中试点省市发行1092亿元,总额并无大的突破,说明此次试点主要在体制机制上进行探索,不会减少债务,也不会明显增加债务,对地方政府债务总体规模不会产生实质影响。根据2013年审计数据,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总计近18万亿元,直接债务也有近11万亿元,大多是近4年多形成的。根据作者在2013年对城投债的研究报告,中国2013年城投债存量已达2.3万亿元,其中2013年当年就新增约9500亿元。说明中国地方政府有大量支出未列入预算,此次试点也将推动建立科学规范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体系,推动政府收支更大范围预算化、阳光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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