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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年中国户口往事 | |
http://www.CRNTT.com 2014-09-09 12:35:18 |
时间再向前追溯20年,1932年“一·二八”事变之后,来自云南的聂耳、来自湖南的黎锦辉等人组织了一个“明月社”,并在赫德路(即后来的常德路)恒德里65号住下,直到1933年春离去。彼时,恒德里的住客来来去去。城市和乡下,并没有制度性的隔绝。 直到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 “那时候,虽然也有一些‘城里人’,但其实脱离‘泥腿子’也没几天,全国从上到下,其实大多数都是农民,对于工业生产、城市管理这些新生事物,都是两眼一抹黑,谁也不懂的。”徐远说。于是只能采取“一刀切”,颁布条例,限制农民进城。 在1958年以后,如果一个外地人,户口不在恒德里,就很难像1930年代的聂耳们那样在此常住。 然而,在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陆益龙看来,过去56年中国大陆施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并非肇始于颁行之日的1958年1月份。“考察1949年后的中国户籍制度,不能从1958年开始,此前的历史背景,同样是我们理解该制度的重要线索。”陆益龙在自己的专著中提出,“中共建政之初,工作重心从农村转向城市,此时他们必须承担起城市重建所面临的一切任务——建立公共秩序,恢复生产,抑制通胀,控制失业。”陆益龙认为,户籍制度就是中共建政之初为了重塑一种崭新的、大一统的社会主义秩序而设,他举出的例子是—— “1950年8月,公安部制定了《关于特种人口管理的暂行办法(草案)》,主要是为了对反革命分子或可疑分子进行监视和控制,以便‘搞好社会治安,保障安全’,为国家施政管理和建设提供人口资料。同年11月份,政府又出台了《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统一规范了城市的户口登记和管理。” 《新民周刊》记者了解到,与户口管理办法同时出台的,既有1950年的《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办法》、1953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的决议》。1954年,当时的内政部和公安部、国家统计局发表了联合通告,其内容是普遍建立农村户口登记制度。 计划经济确立之初,与之相匹配的户口管理制度出台。口粮、副食品,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开始按照户口进行分配,城市居民日常消费除了花钱,还得配以粮票、肉票、蛋票、布票等等不一而足。粮票分地方粮票和全国粮票。城市居民如果手头没有全国粮票,到外地很难买到食品。农民由于没有粮票,出外只能自带干粮,可谓寸步难行。 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人口管理科学研究所前所长、公安部户籍处前处长张庆五看来,没有当时出台的户口管理制度,计划经济无法实行。“户籍政策管理之严,是随着计划经济的发展逐步严格起来的,最初从治安的角度去管理的中国户籍,后来还对计划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尤其是在三年困难时期,中国的20多种计划供应票证都是凭户口发放的,如果那时没有户籍体制来科学而合理地统筹安排,很难保障这一特定时期中国人的基本生活。而虚报户口领取粮食在当时是很严重的违法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户口,计划经济无法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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