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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两岸统一合理性和必然性 | |
http://www.CRNTT.com 2024-05-19 00:02:4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迄今已有183个国家与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所有这些国家都承认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与台湾关系密切的美国政府也不承认台湾是国家。1978年12月16日,中美双方同时发表建交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明确声明:“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 虽然197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所谓的《台湾关系法》,并由总统签署成为一个包含许多违反中美建交公报和国际法原则条款的美国国内立法,但它并不能否定美国与中国建交时所表达的政策立场。并且,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再次重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发表的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中,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在此范围内,双方同意,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继续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 五、逻辑:互惠和平诉求与分裂国家主张相矛盾 《民进党的诉求》中提出:“民进党中国政策的最终目标,是要和中国建立互惠而非歧视、和平而非冲突、对等而非从属的关系。”然而,从历史、法理、政治等方面来看,台湾从属于中国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如果民进党当局要强行改变这一事实,迫使中国大陆接受,同时还要求中国大陆给予互惠、和平和对等的待遇,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相反,如果台湾当局在承认“一个中国”并追求国家完全统一的基础上提出互惠、和平和对等待遇的要求,这是在没有损害国家核心利益的前提下提出诉求和愿景,这个逻辑是合理的,是可以得到大陆善意回应的,而且也可以从两岸不同阶段的历史事实中得到呈现和印证。 从1949年台湾问题形成,到1999年李登辉当局提出“特殊两国论”之前,台湾当局的政策基本上一直在谋求以台湾当局为主导的两岸统一。期间,成立于1986年的台湾民进党为反对国民党当局提出“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及制定新宪法的主张,应交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选择决定”的“台独”党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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