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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如何侦办高官——特侦组的发展

http://www.CRNTT.com   2009-01-10 09:32:01  


陈水扁在狱中。
  中评社北京1月10日讯/广东南方网昨天刊载台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志龙的文章“台湾如何侦办高官——特侦组的发展”,全文如下:

  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以下简称 “特侦组”)自从成立以来,一直为外界所关切,尤其是其对于高层政治人物的侦办,成为政治角力与刑事司法独立冲突的最敏感竞争平台。它既事关民主法治检察制度是否能进一步“对抗重大犯罪”与“充分保障人权”,更是刑事司法三大要求,即实质真实发见、程序正义、人民感觉如何取舍的最大智慧表现。 

  特侦组成立以来,主要在侦办陈水扁先生的“国务机要费”、高级官员的“首长特别费”。前者主要针对陈水扁任内的“国务机要费”,后者则以马英九先生于台北市长任内,最具代表性。当时特侦组的前身“高检署”的查缉黑金行动中心,透过台北地检署起诉马英九先生,引起蓝绿政治氛围的轩然大波,虽然最后马英九部分无罪确定,但已足以显示“特殊检察制度”的高度政治特性。而最近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案、海外洗钱案,更使特侦组成为2008年10月以来头条新闻重点,其申请收押扁家多人,甚至将陈水扁扣上手铐,申请法院羁押获准,而引发陈水扁的绝食抗争。 

  设立特侦组为对付“黑金政治” 

  回溯特侦组这种特殊检察制度的成立背景,不仅与台湾特有的民主政治和检察制度息息相关,亦反映出台湾特有的以蓝、绿标志的政党势力的消长过程。从早期的中国国民党一党统治,到修改宪法,领导人改由人民直选,到2000年、2008年的政党轮替,这项检察制度的变化,皆有脉络可寻。 

  2000年由民主进步党陈水扁先生赢得大选。针对中国国民党执政时期的黑金政治,“法务部”在2000年9月29日发布“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暨各特别侦查组作业要点”,全文共20点,主要重点为: 

  为期查缉黑金行动中心及特别侦查组妥适办理重大黑金案件,特订定本作业要点。 

  下列案件,认系属重大黑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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