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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对撤导弹的基本原则立场

http://www.CRNTT.com   2010-08-04 07:54:11  


  
  一,在阐述相关问题时不直接回应“撤导弹”或者“撤飞弹”的具体字眼。 

  二,对“撤导弹”或者“撤飞弹”的问题不作直接的肯定或者直接的否定。 

  三,必须强调在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上才能得到妥善安排。 

  四,必须表示不能着急,要有步骤地推动,要进一步交流,要遵循先易后难、先经后政的步骤。 

  其实,胡锦涛对此有非常具体明确的指示,他在“胡六点”中提出:“为有利于稳定台海局势,减轻军事安全顾虑,两岸可以适时就军事问题进行接触交流,探讨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问题。”处理关于“撤导弹”或者“撤飞弹”的军事安全顾虑的基本立场,一切都在其中。耿雁生在回答时提到的减轻军事方面的一些顾虑的说法,就是胡锦涛的原话。 

  我们早就注意到,两岸有关导弹问题的分歧很大,马英九力主大陆先要无条件撤导弹,才能推动两岸军事互动。大陆对此持不同的意见,认为必须在构建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过程中解决问题。国防部发言人耿雁生的回答,不过是再一次表示了大陆军方与马英九意见的不一致。 
   
  我们认为,目前两岸军事对话机制还没有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更是八字没有一撇,和平协议遥遥无期,也就是说,两岸军事关系仍缺互信基础。在这样的状态下,“撤导弹”或者“撤飞弹”如果说多了,与讨论假命题无异! (评论员 锺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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