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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制度世界最落后

http://www.CRNTT.com   2011-07-06 10:38:22  


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庞大,业务模式不透明,运作幷不为人所知;再加上组织机构叠床架屋,日益庞大。正是这种“神秘”的存在方式,助推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愈演愈烈,幷由“郭美美”事件引爆。
  中评社北京7月6日讯/“郭美美事件以戏剧化的方式触及了中国的慈善组织的公信力问题,让人反思问题的根源——中国的慈善业制度。国家因恐惧公民社会的形成,垄断了慈善业,却不建立现代化的慈善组织治理制度,特别是强制信息披露制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今日在中国经济网撰文“国家为什么垄断慈善业?”,全文如下:

  中国政府造就了全世界最落后的慈善业制度。

  中国红十字会正深陷信任危机之中。

  一个90后女孩郭美美在微博中炫富,并自称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在网上引发巨浪洪波。无数网民紧紧追踪,齐心协力,欲撕开背后深不可测的黑幕。在此事件中,民众对中国红十字会的极度怀疑、失望乃至鄙夷,说明中国的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之脆弱。创始于1864年的红十会在历史上也罕见此幕。

  郭美美事件以戏剧化的方式触及了中国的慈善组织的公信力问题,让人反思问题的根源——中国的慈善业制度。应该说,慈善业的国家垄断与信息不透明是中国慈善业的两大毒瘤,它不会结出什么善果?也许郭美美事件只是一个前奏。

  中国的慈善业制度到底存在什么问题?让我们从源头开始分析。

  信任是慈善业的基础,无信任则无慈善业,信任丧失,则慈善业败落。

  社会学关于“信任”的研究已颇为成熟,美国加利福利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社会学教授Lynne G. Zucker是代表人物,他认为,信任的建立有三个渠道:

  一是基于个人之间的互动和交往而建立的信任(process-based);

  二是基于血缘或地缘等共同性而建立的信任(characteristic-based);

  三是基于法律制度如严格的组织治理结构、信息强制披露等现代制度而建立的信任(institutional-based)。

  建立在前两种信任的基础上的一般是小型慈善组织,如我国《基金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非公墓基金会,它通过与捐款人的个人化的细密的互动建立信任,在特定的群体中募集资金,实施慈善,或者是特定的群体为集合成员资金行善而设立的;建立在第三种信任基础上的主要是大型慈善组织,如我国《基金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公墓基金会,它向社会公众而非特定群体募集善款,对它的信任只能建立在法律制度之上,中国红十字会即属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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