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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改革发展的战略思考

http://www.CRNTT.com   2013-02-08 08:57:15  


  中评社北京2月8日讯/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上海经济评论发表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金融研究所所长任新建文章认为,上海要加快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必须在金融改革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充分发挥先行先试效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件事:

  第一,优化金融市场结构,促进市场稳健发展。一是着力优化市场格局。加快债券市场发展,着力提升债券市场融资比重。加快场外市场发展,夯实市场体系基础。二是着力优化投资者结构。积极推动更多机构投资者入市,稳妥引入境外投资者,加快提升机构投资者比重,加强个人投资者风险教育和理性投资教育,提高市场发展的稳健性。三是完善市场体系。根据中央部署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要求,有序推出新的市场和新的产品。四是推进市场衔接。积极推进各主要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建立升降板机制,为主板市场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资源。五是规范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促进各市场金融衍生品有序发展、错位发展、稳妥发展,防止无序竞争,加强风险管控。

  第二,推进市场对外开放,着力提高市场国际化程度。加快金融市场开放、提高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不仅是人民币国际化和我国金融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扩大债券市场开放。积极稳妥引入成熟境外机构投资者,逐步扩大“熊猫债”发行范围,加快上海在岸人民币国际债券市场发展。二是稳步推进证券市场开放。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证券市场规模,限制境外机构高杠杆工具的使用。加强对境外投资者债务风险审查,防止风险导入。三是逐步放宽资本账户管制。逐步放松汇兑环节的限制,过渡到登记备案制度。对资本账户流入更多采取市场化手段。逐步放宽个人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推进个人境外投资试点,放松民营资本对外投资,严格控制境外投资衍生品市场。四是推进与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联动发展。推动建立上海香港金融市场联动协调发展机制,与香港离岸市场在跨境资金流动、利差波动、政策协调等方面开展合作。

  第三,放宽民间金融准入,着力增强金融发展动力和活力。市场发展的动力在于开放,发展的活力在于公平,金融市场的对内开放要优先于对外开放。一是系统清理当前不利于民间资本进入和民营金融机构发展的各类法规、政策,全面放开民间资本对金融业的准入。二是明确民营资本市场准入的条件,尽快制订支持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保障措施、实施细则等。三是鼓励民营金融机构与国有金融机构错位发展、互补发展,鼓励 民营资本更多地进入中小金融机构、零售金融机构、社区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私募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新型金融机构,形成有层次、差异化、特色化的金融组织体系。四是鼓励民间资本、民营金融机构开展各类金融模式、产品、工具和技术创新,以满足经济社会多元化、差异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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