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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腐败名单爆网络 窝串案浮出水面 | |
http://www.CRNTT.com 2010-10-13 13:22:11 |
专家访谈录 给垄断型国企腐败做切片 专家吁制定《反腐败法》 教师节的头一天,记者在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的办公室里,见到了知名反腐研究专家林。她说自己刚刚接到中石油集团公司的邀请,马上就要到天津和湛江去为中石油系统的职工作两场关于反腐倡廉的报告,我们的采访自然就围绕近期“中石油反腐”展开了。 都是垄断惹的祸 《方圆》:近几年,垄断型国企的腐败似乎呈上升趋势,像中石油、中石化、中国民航、中移动等大型国企无不被囊括其中,您能分析一下垄断型国企腐败高发的原因吗? 林:一句话,垄断型企业最容易滋生腐败。当所有资源和权力都在你手心里攥着,又形不成竞争时,追求利益者肯定会趋之若鹜。就像前几年闹“油荒”,可能一个中石油下属企业的高管手中的权力就能决定无数民营加油站的存亡。一个人一旦拥有了过大的权力,在监督和制约不到位的情况下,出事是早晚的事情。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首都机场集团原董事长李培英,中移动原党组书记张春江等人的落马无不是这个原因。 《方圆》:还是监督制约出了问题,似乎不是新问题了? 林:是的。我们可以做个实验,在既没有摄像头,又没有任何人看到的偏僻地方扔一百元钱,看看过往的人会怎样?我估计大多数人会一声不吭地捡起来揣进腰包。一个缺乏监督的企业何尝不是这样。 我在上海工作时,曾接待过美国的一个大法官。他和我说,“我可能不是一个最优秀的法官,但肯定是最廉洁的,因为我从不和当事人或嫌疑人单独接触。”现在的国企在做生意、谈判和合作中如果都能坚持好“第三方在场制度”,也就不会有那么多家企业出现在“CCI行贿黑名单”和“戴姆勒行贿黑名单”上了。 警惕“白色腐败” 《方圆》:在近期查处的中石油高管腐败案件当中,有一起案子非常典型:中石油黑龙江销售大庆物流配送中心因私设“小金库”,涉嫌私分油款,有12人被检察机关查办。您如何看待企业私设“小金库”问题?这个问题普遍吗? 林:这并不是一两家国企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具有普遍性。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近期公开透露:自2009年4月以来,通过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发现“小金库”24877个,涉及金额122.42亿元。全国因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受到行政处罚842人,组织处理413人,党纪政纪处分1035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22人。 也不能笼统地说私设“小金库”是违法行为,因为目前我国法律上对此尚无明文规定。只能说它违背了政纪党纪,是群体组织的“离轨”行为。它带有“白色腐败”性质。 《方圆》:什么是“白色腐败”? 林:所谓“白色腐败”,是指无论是社会普通成员,还是上层人士,都不积极支持对之惩罚的腐败行为,如裙带关系。 应该看到,一方面,“小金库”的存在,在某种条件下为“法人犯罪”如组织行贿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在打击私设“小金库”行为的问题上,存在着国家利益与集体利益、个人利益之间的冲突。如何协调三者之间的利益很重要。 《方圆》:您是说治理起来很难吗? 林:确实是有难度。就拿举报这一个环节来说吧,除非是某个内部成员在创收时被排斥在外,没有分到钱。通过一番利弊权衡后,他可能会去举报。举报往往发生在分赃不均的时候,所以受益者一般不会举报,谁也不想当恶人。 从整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上来看,第一步要在财政收入中加大给各个单位留存的比重,使后者有能自主使用的经费。扩大了资金的留存,地方或部门就会有积极性去申报真实的经营收入,不再藏着掖着瞒着。财政透明了,就便于大家监督,腐败就无处藏身。第二步是税务要跟上。一切都变得很透明,大家就会主动申报纳税,国家税收也就增加了。通过这样两条途径,“小金库”现象就会慢慢消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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