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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凯:从河大飙车案看中国的刑事司法 | |
http://www.CRNTT.com 2011-02-01 10:02:19 |
四、受害人权利缺位,最关心正义的人变花瓶 在一个庭审过程中,事实上两种位置的人最关心正义,一个是被告,另一个是受害方。法官的判决直接影响到这两种人的实际权利。然而在我们的制度设计中,实际这两种人却都是最弱势的,如果没有和权力结盟或勾兑,几乎处于任凭宰割的地位。在制度层面上来看:河大案的受害方,陈家在整个侦查阶段到法庭的过程中的实际拥有的权利非常有限,在罪名上,他们虽然提出了和公诉人不同的意见,但几乎不会被采纳,本案中法官直接就劝他们放弃参加庭审。而即使他们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他们也没有独立的上诉权。受害人本是最关心庭审正义的人,却排除在庭审之外。最后很多受害人只能通过上访等途径寻求正义。 河大案是一个中国刑事司法的缩影,任何一个气泡都不是独立存在的,我们几乎可以在这个案件中看到所有司法的影子。任何一个气泡的破裂也会让整个司法出于瘫软状态,瘫痪的司法必然看不到尊严、价值、宽容。最后死水一滩。 (张凯 北京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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