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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原因使“副处级空饷”吃三年?

http://www.CRNTT.com   2012-04-11 11:20:29  


 
  对此,湖南羽球中心的说法是“因为她是运动员,处理时比较谨慎”。诚然,要想留住人才,当然不能太过大意,位置留人,待遇留人,也向来是咱人事政策的不二法门。应该说,“从不上班,工资照发”,要说咱的人才政策实在不薄,甚至可以说相当优厚,不知远赴澳洲的黄穗若是了解了组织对其如此厚爱,会不会也受宠若惊,甚至心生悔意,幡然醒悟呢?

  只不过,黄穗是否对“3年工资白拿”心存感恩,咱不得而知。但唯一可以肯定的事实则是,一个副处级的职位,居然可以3年无人在岗而工资照发,仍然相安无事。相关职位究竟如何设置?有何具体职责?又是否因人设岗,职位虚置?究竟还有多少吃空饷的副处?恐怕更值得追问。

  一言以蔽之,假如不是3年之后“失踪冠军”重新披挂外国战袍参赛,3年副主任的空饷恐怕还能无限期地吃下去。而相对于冠军如何“失踪”到了外国的好奇,“副处级空饷”的谜底其实更亟待揭开。 (深圳商报)

  ■ “失踪”冠军为何得以“吃空饷”

  作为退役运动员,黄穗有选择生活和重新选择职业的自由。比如李宁退役后,可以涉入商界;比如“铁榔头”郎平也曾执教美国国家女子排球队……而真正让人讶异的,并不是黄穗的退役运动员身份,而是其身为湖南省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的体育官员身份。也就是说,这起事件最值得关注的,并不是一名国内退役冠军重出江湖效力外国队,而是一名体育官员“失踪”三年竟然依旧留薪留职。

  湖南省羽毛球中心的纳闷,或正是民众的困惑:既然黄穗已“失踪”三年,且单位也刊登过寻人启事,可为什么黄穗却依旧保留职务,该中心依旧给黄穗发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章,难道不该被“予以辞退”吗?但该中心给出的解释是:之所以继续为黄穗保留职位,是因为黄穗是运动员,处理时比较谨慎。真不知道这种“谨慎”的必要性在哪里,很显然,纳税人是不会愿意拿钱去养这么个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和义务的体育官员的。

  缺乏严格的管理机制和公平的淘汰机制,体制难免成为“养庸”、“养闲”甚至养“失踪”官员的处所。副主任到底是不是退役后黄穗能胜任的?是不是优秀运动员退役后就必须以“位子”安抚和保障?体制内的每个岗位都理应是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是有限的权力资源,不是光荣院,更不是打赏的奖品。若官员不能按规章制度履行职能,那么理应去职和取消相关待遇。黄穗之所以“失踪”寻找未果却依旧留职留薪,显然是在管理机制上出了问题。

  因此,黄穗事件背后的真问题,是体制管理的失序。黄穗实际所享受的,不过是屡见不鲜的“吃空饷”而已。如果缺乏严格透明的考核管理机制,由此孕育的各种荒诞绝不会止于黄穗“失踪”的离奇。(重庆时报/时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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