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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收入分配新现实

http://www.CRNTT.com   2012-05-18 11:31:52  


 
  ——解决增量角度形成的不公问题,应着眼于在土地、矿产资源的开发过程中,真正以法律为依据,通过规范的程序,从制度上杜绝权力的介入。为防止农村集体土地农转非过程中对农民利益的剥夺,要加快承包地和宅基地的确权,严禁任何形式的对农民物权的侵害。国有经济仍将不断重组,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到个人和集团手上,需要明确和严格界定产权,规范产权变动。加强对握有资源分配权力的政府官员的监督,加大反腐和防腐力度,最大限度消除领导干部个人的资源分配权力,是更根本的解决办法。
 
  ——解决已经不合理的个人或集团资产的存量,应着眼于利用税收手段,调节过高收入。为此,旨在调节收入分配的遗产税和房产税等税种应尽快出台。同时,鼓励和推动企业职工持股,也具有一定资产占有均等化的效果。
 
  ——解决由资源不平等占有形成的收入流问题,应着眼于利用法律手段调节。目前,中国税制结构的特点是间接税比重过高,直接税比重过低,税制不具有累进的性质,不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效果。
 
  此外,还应在以下方面推行具有长期效果的制度建设。
 
  首先,劳动力市场变化对收入分配改善仍然非常重要。刘易斯转折点的到来,创造了工资性收入差距缩小的基本条件。增加就业岗位、均等就业机会、提高劳动参与率将始终是改善收入分配的重要途径。然而,工资性收入差距的实质性缩小有赖于包括政府劳动法规在内的一系列劳动力市场制度,如最低工资、工会、工资集体谈判等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其次,有关收入分配和改善民生的政府政策对缩小差距仍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2004年以来,中国政府高度关注民生的政策已取得良好效果,但是,政策效果也部分被资源分配的不公现象所抵消。因此,改善收入分配政策应有实质性调整,即在继续实施推动结果平等的各项政策的同时,更多地转向消除既得利益集团对收入分配政策的影响,使资源分配、占有和使用摆脱权力的干扰,实现机会平等。这要求改革政府的决策机制,使之更加科学、民主和公正透明。
 
  第三,更加包容和均等化的教育发展是缩小收入差距,防止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办法。着眼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未来的人力资本培养,既要保持总体扩大的势头,提高全民素质和劳动技能,又要更加注重公平和均等,解决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教育机会不公平问题。全球化和技术进步潜在地存在排斥低技能劳动者倾向,而提高整体教育水平,保证所有劳动群体人力资本不断提高,是防止出现这种排斥现象的最有效屏障。
 
  最后,政府改善收入分配的努力,要着眼于在经济增长与再分配政策之间形成恰当的平衡。中国收入差距过大以及基本公共服务欠债太多,要求在一段时间里和一定限度内,大幅度增强体现在政府公共服务中的再分配力度。特别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需要政府发挥更积极、更主导的作用。但是,保持经济增长的适宜速度仍是不可回避的重要目标,实施再分配政策时要依照法律规定有效调节高收入、培养中等收入群体和改善低收入者的生活状况,同时防止政策的随意性,避免伤害劳动就业、合理消费、资本积累和投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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