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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纪霖:“暴力中国”的和解之道

http://www.CRNTT.com   2014-03-04 13:13:30  


曾梵志《祈祷》
  中评社北京3月4日讯/“如果和平年代就充满暴力,你很难指望一个乱世里没有大暴力的发生。而和解的前提是:让自己活,同时也要让别人活。如此才可能使怨仇得以和解,走向一个和平共处的法治社会。”知名学者许纪霖如是说。

许纪霖:“暴力中国”的和解之道

  今天中国社会不时出现各种形式的暴力。有公权力的暴力,比如强制拆迁、城管打人;有民众的暴力,合理诉求得不到回应就诉诸暴力,砸车,砸商店等等;人与人之间的纠纷得不到解决也诉诸暴力,比如肖传国雇人打伤方舟子这样的事件;还有一种是话语的暴力,是种软暴力,在BBS、微博上,充满着话语暴力,一旦形成争论,往往不是说理,而是直接转向语言的冲突,相互问候老祖宗,或者互相扣帽子,气势汹汹。从某种意义上说,今天的中国可以称为“暴力中国”。

重建法治​

  这些暴力的形成,有多重因素。首先是公权力没有受到约束,城管打人,以及拆迁中的暴力,都是有公权力基础的,是有某些制度和法规支撑的。这种暴力产生以后,会激起民间很大的反弹,因为“理”是没法和“力”说的,哪怕老百姓再有理,投诉无门,最后也不得不诉诸暴力,所以,一个城管打小贩,就能造成成百上千人的群体性事件,而且反弹更具暴力性,可能是把城管刺死,甚至导致整个城市的骚乱。以暴易暴是一个相互的过程,暴力只能激起暴力,而无法激起理性。公权力的暴力和民间的暴力是具有同构性的。​

  为什么会这样?司法公信力不足是原因之一。无论政府还是民众,一旦发生纠纷,无法找可信任的第三者来裁判。在健全的法治社会里,公权力和公民发生利益冲突的话,往往不是诉诸暴力,而是由司法来仲裁。但在今天的中国,有“法”却“法治”不足,各级司法机构服从当地政府利益,司法系统往往以维护公共利益的名义,与当地政府利益紧紧捆绑在一起,而地方政府又往往与地产商等利益集团捆绑在一起,于是形成了利益集团、政府和司法的利益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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