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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解读四中全会亮点:法治中国在路上

http://www.CRNTT.com   2014-11-02 09:39:32  


CFP 供图
  中评社北京11月2日讯/“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四中全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正如会前各方分析,四中全会选择依法治国为主题,反映出执政党在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的重大政策考量,依法治国是保证改革能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

  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全面深化改革蓝图中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到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一年之间,两大主题,体现了中央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信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相关举措如何落地生根?就此,时代周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沈岿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依法行政正在走向制度化

  时代周报:四中全会再次强调依法行政,是否意味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会走向制度化?

  沈岿:制度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四中全会之前就已启动。从行政系统内部的角度来讲,国务院一直在推行依法行政的开展,先后出台了多个文件,已经在努力地实现对权限配置、责任的制度化、问责制等方面的制度化。

  提出“三个清单”的其中一种意义在于,政府权力的边界、政府责任的具体承担、政府不可为的事项,这些以往不那么明确的界线,现在相对明确了。

  法律层面上很少使用“清单”一词。但政策层面上提出的“三个清单”,在进一步推动的过程中,势必会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层面上将具体的事项进行列举,将来制度化程度会逐渐提高。

  时代周报:以后“三类清单”的制定和实施是否会加强外部监督?

  沈岿:需要我们警惕的一点是,不要让政策虚化。有些地方政府容易对这类政策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要把这个利好政策落实到实处,的确需要全套机制使得改革可以内外结合。

  首先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去从事关于行政改革的研究,并有专门的机构能够接受来自公众的和其他各方面的意见。每个清单设置的理由也需要充分地说明和公开。目前来看,还需要建设强有力的机制,以持续推动行政体制改革。

  但有几个共识:第一,它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持续进行。第二,既然它是一项持续的事业,那就需要有专门的机制来推动它。第三,就是这种专门的机制应该是由行政系统内部的力量和行政系统外部的力量来共同构成这种机制的驱动力。只有这样,才能够不断地取得行政改革的成效。

  时代周报:在加强制度化上,立法应担当什么角色?

  沈岿:从立法层面上涉及到两方面:一是立法机构进行的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地方性法规甚至规范性文件,对清单做出具体的规定。二是,如果考虑到条件一时还不够成熟,行政系统内部也要通过行政立法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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