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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国家宪法日 40万中小学开展宪法晨读

http://www.CRNTT.com   2014-12-05 11:47:48  


新疆班学子晨读宪法
  中评社北京12月5日讯/今年10月中共中央在主题为“依法治国”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将每年的12月4日确立为国家宪法日,并于一个月后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目的是强调宪法在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新加坡联合早报北京特派员蔡永伟今天的报道《首个国家宪法日 40万中小学开展宪法晨读》,
 
  中国昨天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各地40万所中小学按照教育部要求开展宪法晨读等活动。在教育部长袁贵仁到访的北京景山学校,全校师生诵读宪法,其中摘取的内容侧重于守法和人权,而不是“党的领导”,显示官方正在改变宣传策略让宪法更贴近民众。
 
  中共是在今年10月在主题为“依法治国”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将每年的12月4日确立为国家宪法日,并于一个月后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目的是强调宪法在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据官媒报道,中国全国中小学昨天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包括举行特别的升国旗仪式,让他们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
 
  成千上万的中小学学生也集体朗读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和条款。以北京景山学校为例,师生诵读的内容摘取了宪法第五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师生也朗读了宪法第33条的内容:“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该校还邀请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向师生讲解宪法。他在谈及宪法核心精神时说,人权保障是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意味着不论你来自什么阶层什么地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和自由,以及体面生活的权利。所以同学们要从小学会遵循规则,如何尊重他人、爱护他人、帮助他人。
 
  此外,为了让法制教育更生动,河北、河南、江西、浙江、陕西等地的法律工作者走进校园,以“模拟法庭”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庭审中,同学们分别扮演法官、公诉人、辩护人等角色,通过案列进一步加深对法律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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