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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两制台湾方案四大原则

http://www.CRNTT.com   2022-11-07 00:02:24  


 
  上述学者观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有关台湾驻军问题应当与两岸以何种方式实现统一密切相关,若采取非和平方式统一,则台湾军队将被整体取消,这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不得不采取的断然措施。若采取和平方式统一,台湾驻军问题可通过两岸协商来解决,但需要对台湾军队进行整编。可保留部分台湾军队(主要是步兵、宪兵等)并改造为类似大陆的武警或类似外国国民警卫队的特殊武装力量,主要承担统一后维护岛内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任务,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征兵办法,招收反对“台独”、拥护“一国两制”并经政治审查合格的台湾民众入伍。同时,取消台湾的海军和空军等其他兵种,由大陆军队负责接收台湾原有的空军和海军基地以及武器装备,在岛内驻扎多兵种的军队,主要承担对外防卫任务,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这一安排,充分体现了两岸军队共同保卫台湾、捍卫祖国领土完整的制度设计,既可以对不甘心失败的“台独”分子和外部势力形成有效威慑,确保统一后台湾的长治久安,又可以让台湾青年通过参军入伍、保家卫国来提升其对“两岸同属一中”和“一国两制”的政治认同。

  三是台湾地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建设问题。当前“台独”势力在岛内活动十分猖獗,美日等西方国家对台湾社会的渗透和影响较香港有过之而无不及。可以预见,即使在两岸统一之后,台湾社会面临分离主义和国际反华势力的威胁也不会迅速消失,“台独”势力和外部势力势必不肯善罢甘休,仍会想方设法干扰和破坏台湾社会的和谐稳定,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从香港实践来看,回归以来在涉及国家安全的立法方面长期未能取得实质进展,国家安全监管机制甚至不及港英时期,对分离主义活动和外部势力渗透的监控不到位,使得香港几乎处于国家安全的失控边缘,最终酿成了“占中”和“修例风波”等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重大事件。2020年6月,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和实施有效填补了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彻底改变了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长期“不设防”的状态。

  因此,保证“台独”势力在统一后不会卷土重来,防范与遏制外部势力对台湾事务的干涉,“一国两制”台湾方案应当充分汲取港澳实践的经验教训,强化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和执行机制建设。两岸统一后应明确规定台湾特别行政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自行制定《台湾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一旦台湾无法如期完成国家安全立法,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并在台湾自动实施。应当全面改造台湾原有的国家安全机构,设立由中央政府和台湾特区政府双重领导的国家安全机构,负责人由台湾行政长官兼任,可以由中央派出公务员与台湾经审查合格的公务人员共同组成。主要职责包括对内依法调查、侦办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对外部势力及其代理人在台湾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与管制。

  四是台湾地区的涉外关系和国际参与问题。未来两岸统一后,应当针对台湾特区的涉外关系进行重构,对其涉外制度、机构组织等进行彻底改造,实现从所谓“外交权”(台湾当局在与其“邦交国”的关系和参与政府间国际组织方面,享有某种程度的“外交权”)向“外事权”的转化。台湾当局以“中华民国”名义与十几个国家建立的所谓“邦交”关系将不复存在,但经中央政府授权后,可以继续以适当名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特别行政区驻XX国代表处)继续维持并“经营”与原先所谓“邦交国”的经济、文化关系;台湾驻外机构也可以更名或并入中国使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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